资本论第三卷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五卷 ## 第二十四章 资本关系在生息资本形式上的外表化 在生息资本上,资本关系取得了最表面、最富有拜物教性质的形式。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G—G′,是生产更多货币的货币,是没有在两极间起中介作用的过程而自行增殖的价值。在商人资本G—W—G′上,至少还存在着资本主义运动的一般形式,虽然这种运动只处在流通领域内,因而利润只表现为让渡利润;但不管怎样,利润仍然表现为一种社会关系的产物,而不是表现为单纯的物的产物。商人资本的形式,仍然表现一个过程,表现两个相反阶段的统一,表现一种分为两个相反行为即商品的买和卖的运动。在G—G′这个生息资本的形式上,这种运动就消失不见了。例如,资本家贷出1000镑,利息率为5%,作为资本的这1000镑的价值在一年内=C十Cz′;在这里,C代表资本,z′代表利息率,因而这5%=5/100=1/20,1000+1000×1/20=1050镑。作为资本的1000镑的价值=1050镑,就是说,资本不是一个简单的量。它是一个数量关系,是作为一定价值的本金同作为自行增殖的价值的自身,同作为已经生产剩余价值的本金的关系。我们已经说过,对一切能动资本家来说,不管他们是用自有的资本还是用借入的资本执行职能,资本本身总是表现为这种会直接自行增殖的价值。 G—G′。在这里,我们看到资本的最初起点,G—W—G′公式中的货币,这个公式已归结为两极G—G′(G′=G十△G),即创造更多货币的货币。这是被缩简成了没有意义的简化式的资本最初的一般公式。这是一个已经完成的资本,是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因而是一个在一定期间内提供一定剩余价值的资本。但在生息资本的形式上,这种性质是直接地表现出来的,没有任何生产过程或流通过程作媒介。资本表现为利息的即资本自身增殖的神秘的、自行创造的源泉。现在,物(货币、商品、价值)作为单纯的物已经是资本,资本也表现为单纯的物;总再生产过程的结果表现为物自身具有的属性;究竟是把货币作为货币支出,还是把货币作为资本贷出,取决于货币所有者,即处在随时可以进行交换的形式上的商品的所有者。因此,在生息资本上,这个自动的拜物教,即自行增殖的价值,会生出货币的货币,就纯粹地表现出来了,并且在这个形式上再也看不到它的起源的任何痕迹了。社会关系最终成为一种物即货币同它自身的关系。这里显示的,不是货币实际转化为资本,而只是这种转化的没有内容的形式。象在劳动力的场合一样,在这里,货币的使用价值是创造价值,创造一个比它本身所包含的价值更大的价值。货币本身在可能性上已经是会自行增殖的价值,并且作为这样的价值被贷放,而贷放就是这种独特商品的出售形式。创造价值,提供利息,成了货币的属性,就象梨树的属性是结梨一样。贷款人也是把他的货币作为这种可以生息的东西来出售的。但这还不是事情的全部。我们说过,甚至实际执行职能的资本也会这样表现,好象它并不是作为执行职能的资本,而是作为资本自身,作为货币资本而提供利息。 下面这一点也是颠倒的:尽管利息只是利润即执行职能的资本家从工人身上榨取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现在它却反过来表现为资本的真正果实,表现为某种本原的东西,而现在转化为企业主收入形式的利润,却表现为只是在再生产过程中附加进来、增添进来的东西。在这里,资本的拜物教形态和资本拜物教的观念已经完成。在G—G′上,我们看到了资本的没有概念的形式,看到了生产关系的最高度的颠倒和物化:生息的形态,资本的简单形态,在这种形态中资本是它本身再生产过程的前提;货币或商品独立于再生产之外而具有增殖本身价值的能力,——资本的神秘化取得了最明显的形式。 对于要把资本说成是价值和价值创造的独立源泉的庸俗经济学来说,这个形式自然是它求之不得的。在这个形式上,利润的源泉再也看不出来了,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结果也离开过程本身而取得了独立的存在。 资本只有在货币资本的形式上才变成这样一种商品,这种商品的自行增殖的性质有一个固定的价格,这个价格在每一具体场合都表示在利息率上。 作为生息资本,而且正是在它作为生息货币资本的直接形式上(生息资本的其他形式同我们这里无关,这些其他形式也是由这个形式派生出来的,并以这个形式为前提),资本取得了它的纯粹的拜物教形式:G—G′被看成主体,被看成可出售的物。第一,这是由于资本作为货币的不断存在;在这样的形式上,资本的一切规定性都已经消失,它的现实要素也看不出来。货币正好是这样的一个形式,在这个形式上,商品作为使用价值的差别消失了,因而由这些商品和它们的生产条件构成的各种产业资本的差别也消失了;在这个形式上,价值——在这里也就是资本——是作为独立的交换价值而存在的。在资本的再生产过程中,货币形式只是一个转瞬即逝的要素,一个单纯的经过点。相反地,在货币市场上,资本总是以这个形式存在。第二,资本所生产的剩余价值(在这里又是在货币形式上)表现为资本本身应得的东西。象生长表现为树木固有的属性一样,生出货币(τóкоS〔利息〕)似乎是资本在这种货币资本形式上固有的属性。 在生息资本的场合,资本的运动被简化了;中介过程被省略了。因此,一个1000的资本已确定为这样一种物,这种物本身=1000,经过一定时期变成1100,好象窖内的葡萄酒,经过一定时期会改善它的使用价值一样。资本现在是物,而作为物它是资本。货币现在“害了相思病”[110]。只要它被贷放出去,或者投到再生产过程中去(这时,它会为自己拥有资本的职能资本家,除提供企业主收入外还提供利息),那就无论它是睡着,还是醒着,是在家里,还是在旅途中,利息都会日夜长到它身上来。这样,生货币资本的表现)实现了货币贮藏者的虔诚愿望。 利息长在货币资本上就象长在一个物上一样(资本生产剩余价值的事实在这里就是这样表现的),这就是路德在他反对高利贷的天真的狂吼中十分注意的事情。路德作了如下的说明:当资本不能按规定期限偿还给贷出者,以致贷出者不能支付,因而受到损失时,或者当贷出者本来可以通过购买例如一座花园来获得利润,但由于资本不能按规定期限偿还给他而丧失获得这种利润的机会时,都可以要求利息。然后他接着说道: “这样,我把它们(100古尔登)贷放给你,你使我两头受损失:这里我不能支付,那里我不能购买,也就是我在两方面都不得不受到损失,这就叫作双重损失:既遭受招失,又丧失利益……他们听说汉斯贷放100古尔登受了损失,并要求适当的赔偿,就急忙趁此机会对每100古尔登都索取这双重损失的赔偿,即为不能支付的损失和失去购买花园的机会所受的损失要求赔偿,好象每100古尔登都自然会生出这样双重的损失一样。因此,只要他们有100古尔登,他们就会贷放出去,并按照他们实际上没有受到的这样双重的损失来要求赔偿……既然谁也没有使你受损失,并且你既不能证明,也不能计算这种损失,你却从邻人手里取得货币来赔偿你虚构的损失,因此,你就是高利贷者。法学家把这种损失不是叫作实际的损失,而是叫作幻想的损失。这是各个人为自己而想象出来的损失……因此,说我可能会受损失,因为我可能既不能支付也不能购买,是不行的。如果这种说法能够成立,那就是从偶然生出必然,就是无中生有,就是从未必会有的东西生出确实会有的东西。这种高利贷,要不了几年,不就会把整个世界吞掉了吗?……贷出者必须得到赔偿,这种情况是一种偶然的不幸,是不以他本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但在这种交易中情况却不是这样,而是正好相反,人们总是费尽心机编造损失,让贫苦的邻人来赔偿,企图以此为生和发财致富,靠别人的劳动、忧患、危险和损失而使自己过着骄奢淫逸和荣华富贵的生活。我坐在火炉旁边,让我的100古尔登在国内为我搜集钱财。因为这是贷放出去的货币,所以终归要保存在我的钱袋里,没有任何危险,一点也不用担忧。朋友啊,谁不乐意这样做呢?”(马·路德《给牧师们的谕示:讲道时要反对高利贷》1540年维登堡版) 关于资本是一种会自行再生产、会在再生产中自行增殖的价值,它由于天生的属性,——也就是经院哲学家所说的隐藏的质,——是一种永远保持、永远增长的价值,这种观念,曾经使普莱斯博士生出许多荒诞无稽的幻想。它们已经远远超过炼金术士的幻想。对于这些幻想,皮特深信不疑,并且,他在制订还债基金[111]的条例时,把这些幻想当作他的财政政策的基础。 “生复利的钱,起初增长得很慢,以后就不断加快,过了一段时期之后,其速度就超出任何想象。一个便士,在耶稣降生那一年以5%的复利放出,到现在会增长成一个比15000万个纯金地球还要大的数目。可是如果以单利放出,在同样长的时间里,它至多只能变成7先令4+(1/2)便士。直到现在,我们的政府宁可用后一种方法而不用前一种方法来理财。”[注:理查·普莱斯《关于国债问题告公众书》1772年伦敦版[第19页]。他说得天真可笑:“我们必须用单利来借钱,以便用复利来使它增殖。”(见罗·汉密尔顿《关于大不列颠国债的产生和发展的研究》1814年爱丁堡增订第2版[第133页])按照这种说法,借钱对私人来说也成了致富的最可靠的手段。但是,如果我按5%的年息借到比如说100镑,我就必须在年终支付5镑,假定这个借款继续一万万年,那我在这个期间每年总是只有100镑可以贷放出去,并且每年同样要支付5镑。这样一来,我永远不可俄借入100镑,再贷出105镑。我靠什么来支付这5%的利息呢?只有靠新的借入;如果说的是国家,那就是靠课税。如果是产业资本家借钱,他就能够在例如15%的利润中,把5%支付利息,把5%用在消费上(虽然他的胃口会同他的收入一同增大),把5%变成资本。这就是说,必须以15%的利润为前提,才能不断支付5%的利息。如果这个过程继续下去,根据前面已经阐明的理由,利润率还会由比如说15%降低到10%。普莱斯完全忘记了5%的利息是以15%的利润率为前提的,并且假定这个利润率会随着资本积累而继续下去。他完全不考虑现实的积累过程,只考虑把货币贷放出去,以便使它带着复利流回来。至于这是怎么来的,对他来说却是完全没有关系的,因为那正是生息资本天生的性质。] 在《评继承支付》(1772年伦敦版)中,普莱斯更是想入非非: “一个先令,在耶稣降生那一年以6%的复利放出〈大概是投放在耶路撒冷的圣殿〉,会增长成一个比整个太阳系——假设它变成一个直径同土星轨道的直径相等的圆球——所能容纳的还要大的数目。”——“因此,一个国家总是能摆脱困难的;因为它只要有一小笔积蓄就能在它的利益所要求的短期限内清偿大笔的债务。”(第ⅩⅢ、ⅪⅤ页) 这对英国国债来说,是一个多么美妙的理论指导啊! 普莱斯简直为几何级数的庞大数字所迷惑。因为他完全不顾再生产和劳动的条件,把资本看作自行运动的自动机,看作一种纯粹的、自行增长的数字(完全象马尔萨斯把人类看作按几何级数增长一样[112]),所以他竟然以为,他已经在下述公式中发现了资本增长的规律:s=c(1+z)n。在这个公式中,s=资本+复利的总和,c=预付资本,z=利息率(表示在100的相应部分上),n代表过程进行的年数。 皮特十分认真地看待普莱斯博士的这种欺人之谈。1786年下院通过决议,为了公共利益举债100万镑。按照皮特所相信的普莱斯的说法,为了“积累”这个借到的金额,当然最好是向人民征税,并且用复利的神秘法术来驱除国债。在下院通过这个决议后不久,接着就颁布了皮特提出的一项法律,规定积累25万镑, “直至包括到期的终身年金在内的基金增长到一年400万镑为止”(乔治三世二十六年第31号法令[113])。 皮特在他1792年提议增加还债基金金额的演说中,认为机器和信用等等也是使英国商业占优势的原因,但是, “积累是最广泛和最持久的原因。这个原理在斯密这位天才的著作中已经得到完全的发挥和充分的说明……资本的这种积累得以实现,是因为人们至少把年利润的一部分再投回去以增加本金,而本金在次年按同样的方法被使用,连续地提供利润”。 这样,靠普莱斯博士的帮助,皮特就把斯密的积累理论变成一国人民通过债务积累而致富的理论,并且进入一个无限借债——为还债而借债——的愉快过程。 在柴尔德这个现代银行业之父的著作中,我们已经发现这样的话: “100镑按10%的利息率以复利计算,经过七十年,就会生出102400镑。”(柴尔德《论商业》1754年阿姆斯特丹、柏林版第115页,1669年写成) 普莱斯博士的见解怎样不知不觉地混入了现代经济学中,可以由《经济学家》上的一段话得到说明: “资本,在积蓄资本的每个部分都按复利积累时,会无所不吞,以致人们由以取得收入的世界全部财富早已变成资本的利息……所有的地租现在也是对以前已经投在土地上的资本支付的利息。”(《经济学家》1851年7月19日) 资本作为生息资本,占有所能生产出来的一切财富,而资本迄今已经获得的一切,不过是对资本的无所不吞的食欲的分期偿付。按照资本的天生固有的规律,凡是人类所能提供的一切剩余劳动都属于它。这个摩洛赫! 最后,还有“浪漫主义的”弥勒的如下胡说: “普莱斯博士所说的复利的惊人增长,或人的自行加速的力量的惊人增长,如果要产生如此巨大的作用,就要以许多世纪不分割的或不中断的划一的秩序为前提。资本一旦分割开来,分成许多单个的自行生长的幼芽,力量积累的全部过程就重新开始。自然赋予每个工人〈!〉增长力量的期间平均是二十年到二十五年。过了这个期间,工人就离开人生道路,就要把那由劳动按复利积累起来的资本,转交给新的工人,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分给许多工人或儿童。这些工人和儿童在能由他们得到的资本取得真正的复利以前,必须先学会怎样去推动和运用这些资本。其次,市民社会所获得的巨额资本,即使在最活跃的共同体内也要经过多年才会逐渐积累起来,并且不是用来直接扩大劳动,而是相反地,一旦聚积成相当数额,就以贷放的名义,转移给另一个人,一个工人,一个银行或一个国家。然后接受的人在实际运用资本时从中收取复利,从而能够容易地向贷出者提出支付单利的保证。最后,如果只有生产或节约的规律发生作用,人的力量及其产物固然会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但消费、贪婪和浪费的规律会对这种增长起反作用。”(亚·弥勒《治国艺术原理》1809年柏林版第3册第147—149页) 在少数几行内再也不能拼凑比这更多的令人恶心的胡言乱语了。且不说他可笑地把工人和资本家,劳动力的价值和资本的利息等等混为一谈,他还根据资本贷放出去是为了取得复利的事实来说明复利的减少。我们这位弥勒所用的方法,具有各行各业的浪漫主义的特征。它的内容是由日常的偏见构成的,是从事物最表面的假象取来的。然后,这种错误的平庸的内容被用神秘的表达方法“提高”和诗化了。 只有当利润(剩余价值)中再转化为资本的那部分,即被用来吮吸新的剩余劳动的那部分,可以叫作利息的时候,资本的积累过程才可以看作是复利的积累。但是: 1.撇开一切偶然的干扰不说,现有资本的一大部分,会不断在再生产过程的进行中或多或少地贬值,因为商品的价值不是由生产商品原来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而是由再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决定,并且这种时间由于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断减少。因此,在社会生产率的较高的发展阶段上,一切现有的资本不是表现为资本积累的长期过程的结果,而是表现为相对地说非常短的再生产时间的结果。[注:见穆勒和凯里的著作,以及罗雪尔按其错误理解对此所作的注释。[114]] 2.本卷第三篇已经证明,利润率会随着资本积累的增加和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而降低;而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正好表现为可变资本部分同不变资本部分相比越来越相对减少。当一个工人推动的不变资本增加为十倍时,要产生相同的利润率,剩余劳动时间也必须增加为十倍。这样,即使全部劳动时间,甚至一日24小时都被资本占有,也不够用。但利润率不会降低的观念,是普莱斯所说的级数的基础,并且总的说来,也是“复利资本无所不吞”这样一种说法的根据。[注:“很清楚,任何劳动,任何生产力,任何才智,任何技术,都不能满足复利的压倒一切的要求。但一切积蓄都是从资本家的收入中来的,因此,这些要求实际上不断地提出,而劳动生产力同样不断地拒绝满足它们。因此,不断有一种平衡创造出来。”(《保护劳动反对资本的要求》第23页——霍吉斯金著)] 剩余价值和剩余劳动的同一,为资本的积累提供了一个质的界限:这个界限取决于总工作日、生产力和人口(可以同时剥削的工作日数目由人口限定)在各个时期的发展水平。相反地,如果剩余价值在利息这个没有概念的形式上来理解,那末,界限就只是量的界限,资本的积累就会超出任何想象。 但是,在生息资本的形式上,资本拜物教的观念完成了。按照这个观念,积累的劳动产品,而且是作为货币固定下来的劳动产品,由于它天生的秘密性质,作为纯粹的自动体,具有按几何级数生产剩余价值的能力,以致象《经济学家》所认为的那样,这种积累的劳动产品,早已对自古以来世界所有的财富进行了贴现,依法据为己有。过去的劳动的产品,过去的劳动,在这里本身就孕育着现在的或未来的活的剩余劳动的一部分。不过我们知道,过去劳动的产品的价值保存下来,也就是说再生产出来,这实际上只是它们同活劳动接触的结果;其次,过去劳动的产品对于活的剩余劳动的支配权,恰好只是在存在着资本关系——一定的社会关系,在这种社会关系中,过去劳动独立地同活劳动相对立,并支配着活劳动——的时期内才存在。 注释: [110]歌德《浮士德》第一部第五场(《莱比锡的欧北和酒寮》)。——第443页。 [111]关于皮特的还债基金,详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12卷第476-480页。——第444页。 [112]见[托·罗·马尔萨斯]《人口原理》1798年伦敦版第25-26页([Th.R.Malthus.]《An Essay on the Principle of Population》.London,1798,p.25-26)。——第445页。 [113]指下述文件:《关于每一季度末拨给委员们一定量的款项用来减少国债的法令(乔治三世二十六年第31号)》(《An Act for vesting certain Sums in Commissioners,at the End of every Quarter of a Year,to be by them applied to the Reduction of the National Debt(Anno 26 Georgii Ⅲ,Regis,cap.31)》)。——第446页。 [114]马克思指下列著作:约·斯·穆勒《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对社会哲学的某些应用》1849年伦敦第2版第1卷第91-92页(J.St.Mill.《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with some of their Applications to Social Philosophy》.Second edition,Vol.I,London,1849,p.91-92);亨·查·凯里《社会科学原理》1859年费拉得尔菲亚版第3卷第71-73页(H.Ch.Carey.《Principles of Social Science》.Vol.Ⅲ,Philadelphia,1859,p.71-73);威·罗雪尔《国民经济体系》,第1卷《国民经济学原理》1858年斯图加特和奥格斯堡增订第3版第45节。——第448页。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五卷 ## 第二十五章 信用和虚拟资本 我们不打算详细分析信用制度和它为自己所创造的工具(信用货币等等)。我们在这里只着重指出为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所必要的少数几点。因此,在这里,我们只研究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这种信用的发展和公共信用的发展之间的联系,不属于我们考察的范围。 我以前已经指出(第1卷第3章第3节b),货币充当支付手段的职能,从而商品生产者和商品经营者之间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关系,是怎样由简单商品流通而形成的。随着商业和只是着眼于流通而进行生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信用制度的这个自然基础也在扩大、普遍化和发展。大体说来,货币在这里只是充当支付手段,也就是说,商品不是为取得货币而卖,而是为取得定期支付的凭据而卖。为了简便起见,我们可以把这种支付凭据概括为汇票这个总的范畴。这种汇票直到它们期满,支付日到来之前,本身又会作为支付手段来流通;它们形成真正的商业货币。就这种汇票由于债权和债务的平衡而最后互相抵销来说,它们是绝对地作为货币来执行职能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它们已无须最后转化为货币了。就象生产者和商人的这种互相预付形成信用的真正基础一样,这种预付所用的流通工具,汇票,也形成真正的信用货币如银行券等等的基础。真正的信用货币不是以货币流通(不管是金属货币还是国家纸币)为基础,而是以汇票流通为基础。 威·里瑟姆(约克郡的银行家)在《关于通货问题的通信》(1840年伦敦增订第2版)中说: “我认为,1839年全年汇票的总额是528493842镑〈他认为外国的汇票约占总额的七分之一),该年同时流通的汇票额是132123460镑。”(第55、56页)——“汇票是通货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数额比其余一切部分加在一起的数额还要大。”(第3、4页)——“汇票这个巨大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由银行券和金的总额形成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在事情演变当中这个基础变得过分窄小,这个上层建筑的坚固性,甚至它的存在,就会处于危险境地。”(第8页)——“如果估计一下全部通货{他是指银行券}和所有银行必须立即支付的债务额,那末我认为,可以依法要求兑换为金的总额是15300万镑,而用来满足这种要求的金只有1400万镑。”(第11页)——“汇票没有别的办法加以控制,除非防止出现货币过剩,防止出现低利息率或低贴现率,这样可以避免产生一部分汇票,并不致使汇票过度膨胀。要判断汇票有多少是来自实际的营业,例如实际的买和卖,有多少是人为地制造的,只由空头汇票构成,这是不可能的。空头汇票,是指人们在一张流通的汇票到期以前又开出另一张代替它的汇票,这样,通过单纯流通手段的制造,就制造出虚拟资本。在货币过剩和便宜的时候,我知道,这个办法被人使用到惊人的程度。”(第43、44页) 詹·惠·博赞克特在《硬币、纸币和信用货币》(1842年伦敦版)中说: “每个营业日在票据交换所{伦敦银行家互相交换他们所收的支票和到期的汇票的地方}结清的平均支付额在300万镑以上,但每天为这个目的需用的货币额只略多于20万镑。”(第86页){1889年,票据交换所的周转总额为761875万镑,在大约300个营业日中,平均每天为2550万镑。——弗·恩·}“如果汇票通过背书把所有权由一个人转移给另一个人,它就毫无疑问是不以货币为转移的流通手段(currency)。”(第92、93页)“平均地说,可以假定每张流通的汇票都有两次背书,因而每一张汇票在到期以前都结清过两次支付。因此,单由背书一项,在1839年,通过汇票转移的所有权的价值就等于52800万镑的两倍或105600万镑,每天在300万镑以上。因此,没有疑问,汇票和存款加在一起,没有货币的帮助,单通过所有权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每天至少完成1800万镑货币的职能。”(第93页) 关于一般信用,图克说过如下的话: “信用,在它的最简单的表现上,是一种适当的或不适当的信任,它使一个人把一定的资本额,以货币形式或以估计为一定货币价值的商品形式,委托给另一个人,这个资本额到期后一定要偿还。如果资本是用货币贷放的,也就是用银行券,或用现金信用,或用一种对顾客开出的支取凭证贷放的,那末,就会在还款额上加上百分之几,作为使用资本的报酬。如果资本是用商品贷放的,而商品的货币价值已经在当事人之间确定,商品的转移形成出售,那末,要偿付的总额就会包含一个赔偿金额,作为对资本的使用和对偿还以前所冒的危险的报酬。这种信用通常立有文据,记载着确定的支付日期。这种可以转移的债券或凭据成了一种手段,借助这种手段,当贷款人在他们持有的汇票到期以前,发现有机会可以在货币形式上或在商品形式上利用他们的资本时,他们多半可以按较低的条件借到货币或较便宜地买到商品,因为他们自己的信用由于有了第二个人在汇票上签字而得到加强。”(《对货币流通规律的研究》第87页) 沙·科凯兰在《工业信贷和工业银行》(见《两大陆评论》[115]1842年第31卷[第797页]中说: “在任何一个国家,多数信用交易都是在产业关系本身范围内进行的……原料生产者把原料预付给加工制造的工厂主,从他那里得到一种定期支付的凭据。这个工厂主完成他那一部分工作以后,又以类似的条件把他的产品预付给另一个要进一步对产品进行加工的工厂主。信用就是这样一步步展开,由一个人到另一个人,一直到消费者。批发商人把商品预付给零售商人,他自己则向工厂主或代理商人赊购商品。每一个人都是一只手借入,另一只手贷出。借入和贷出的东西有时是货币,但更经常的是产品。这样,在产业关系之内,借和贷不断交替发生,它们互相结合,错综复杂地交叉在一起。正是这种互相借贷的增加和发展,构成信用的发展;这是信用的威力的真正根源。” 信用制度的另一方面与货币经营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而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货币经营业的发展又自然会和商品经营业的发展齐头并进。我们在前一篇(第19章)已经看到,实业家的准备金的保管,货币出纳、国际支付和金银贸易的技术性业务,怎样集中在货币经营者的手中。由于这种货币经营业,信用制度的另一方面,生息资本或货币资本的管理,就作为货币经营者的特殊职能发展起来。货币的借入和贷出成了他们的特殊业务。他们以货币资本的实际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中介人的身分出现。一般地说,银行业各的这个方面就是:银行家把借贷货币资本大量集中在自己手中,以致与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相对立的,不是单个的贷出者,而是作为所有贷出者的代表的银行家。银行家成了货币资本的总管理人。另一方面,由于他们为整个商业界而借款,他们也把借入者集中起来,与所有贷出者相对立。银行一方面代表货币资本的集中,贷出者的集中,另一方面代表借入者的集中。银行的利润一般地说在于:它们借入时的利息率低于贷出时的利息率。 银行拥有的借贷资本,是通过多种途径流到银行那里的。首先,因为银行是产业资本家的出纳业者,每个生产者和商人作为准备金保存的或在支付中得到的货币资本,都会集中到银行手中。这样,这种基金就转化为借贷货币资本。商业界的准备金,由于作为共同的准备金集中起来,就可以限制到必要的最低限度,而本来要作为准备金闲置起来的一部分货币资本也就会贷放出去,作为生息资本执行职能。第二,银行的借贷资本还包括可由银行贷放的货币资本家的存款。此外,随着银行制度的发展,特别是自从银行对存款支付利息以来,一切阶级的货币积蓄和暂时不用的货币,都会存入银行。小的金额是不能单独作为货币资本发挥作用的,但它们结合成为巨额,就形成一个货币力量。这种收集小金额的活动是银行制度的特殊作用,应当把这种作用同银行在真正货币资本家和借款人之间的中介作用区别开来。最后,各种只是逐渐花费的收入也会存入银行。 贷放(这里我们只考察真正的商业信用)是通过汇票的贴现——使汇票在到期以前转化成货币——来进行的,是通过不同形式的贷款,即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直接贷款,以有息证券、国家证券、各种股票作抵押的贷款,特别是以提单、栈单及其他各种证明商品所有权的单据作抵押的贷款来进行的,是通过存款透支等等来进行的。 银行家提供的信用,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例如:向其他银行开出汇票、支票,开立同样的信用账户,最后,对拥有钞票发行权的银行来说,是发行本行的银行券。银行券无非是向银行家开出的、持票人随时可以兑现的、由银行家用来代替私人汇票的一种汇票。最后这一种信用形式在外行人看来特别令人注目和重要,首先因为这种信用货币会由单纯的商业流通进入一般的流通,并在那里作为货币执行职能;还因为在大多数国家里,发行银行券的主要银行,作为国家银行和私人银行之间的奇特的混合物,事实上有国家的信用作为后盾,它们的银行券在不同程度上是合法的支付手段;因为在这里可以明显看到的是,银行家经营的是信用本身,而银行券不过是流通的信用符号。但银行家也经营一切其他形式的信用,甚至贷放存在他那里的货币现金。实际上,银行券只形成批发商业的铸币,而对银行来说具有最重要意义的始终是存款。苏格兰的银行提供了最好的证明。 对我们的目的来说,我们不需要更详细地考察各种特殊的信用机构和银行本身的各种特殊形式。 “银行家的业务……可以分成两部分……1.从那些不能直接运用资本的人那里收集资本,把它分配给或转移给能够运用它的人。2.从顾客的收入接受存款,并在顾客需要把它用于消费的时候,如数付给他们。前者是资本的流通,后者是货币(currency)的流通。”——“前者是一方面集中资本,另一方面分配资本;后者是为周围地区的地方需要而调节流通。”——图克《对货币流通规律的研究》第36、37页。 在第二十八章,我们将回过头来讨论这一段话。 《委员会报告》第八卷,《商业危机》第二册第一部分,1847—1848年,附证词。——(以下题为:《商业危机》,1847—1848年[116])。四十年代,在伦敦进行汇票贴现时,通常不是用银行券,而是用一个银行向另一个银行开出的以二十一天为期的汇票(地方银行家约·皮斯的证词,第4636号和4645号)。同一个报告中说,在货币短缺时,银行家总是习惯于用这种汇票付给他的顾客。如果受款人想要银行券,他就只好把这种汇票再拿去贴现。对银行来说,这等于取得了造币的特权。琼斯·劳埃德公司“长期以来”,每当货币短缺,利息率达到5%以上的时候,就用这个方法来支付。顾客也高兴接受这种银行家的汇票,因为琼斯·劳埃德公司的汇票比自己的汇票更容易贴现。此外,这种汇票往往经过了二十个人到三十个人的手。(同上,第901—905、992号) 这一切形式的作用,都在于使支付要求权可以转移。 “几乎每种信用形式都不时地执行货币的职能;不管这种形式是银行券,是汇票,还是支票,过程本质上都是一样的,结果本质上也是一样的。”——富拉顿《论通货的调整》1845年伦敦增订第2版第38页。——“银行券是信用的零钱。”(第51页) 以下的话,引自詹·威·吉尔巴特《银行业的历史和原理》(1834年伦敦版): “银行的资本包括两部分:投资(invesd capital)和借入的银行资本(banking capital)。”(第117页)“银行资本或借入资本是通过以下三条途径取得的:1.接受存款;2.发行本行的银行券;3.开出汇票。如果有一个人贷给我100镑而不要任何报酬,我又把这100镑按4%的利息贷给另一个人,那我就会在一年中由这笔交易赚到4镑。同样,如果别人愿意接受我的支付凭据〈Ipromisetopay〔我保证支付〕是英国银行券的普通公式〉,到年终时把它付还给我,再为此付给我4%的利息,象我真的曾经贷给他100镑一样,那我也会由这笔交易赚到4镑;又如果一个地方城市的某人交给我100镑,条件是二十一天以后我把这笔钱付给伦敦的某个第三者,那我在这个期间内能够由这笔钱赚到的利息都是我的利润。以上就是关于银行的经营和通过存款、银行券和汇票而建立银行资本的方法的一个概述。”(第117页)“一个银行家的利润,一般地说与他的借入资本或银行资本的数额成比例。要确定银行的实际利润,就必须从总利润中扣除投资的利息。余额就是银行利润。”(第118页)“银行家是把别人的货币贷给他的顾客。”(第146页)“正是那些不发行银行券的银行家,用汇票贴现的方法来建立银行资本。他们借助贴现业务来增加自己的存款。伦敦的银行家只为自己的存户贴现。”(第119页)“那种向银行办理了汇票贴现并按汇票全部金额支付了利息的商行,至少要把这个金额的一部分留在银行手里而不取任何利息。用这个办法,银行家贷出货币的利息率比通行的利息率要高,并且靠这个留在自己手里的余额建立银行资本。”(第120页) 关于准备金、存款和支票的节约,他说: “存款银行用转账的办法,节约了流通手段的使用,用小额实际货币来结清大额交易。这样腾出来的货币,再用贴现等办法,由银行家贷给他的顾客。因此,转账增进了存款制度的效果。”(第123页)“两个互相交易的顾客是与同一个银行家往来,还是与不同的银行家往来,是没有关系的。这是因为银行家会在票据交换所彼此交换他们的支票。这样,靠转账的办法,存款制度能够达到完全不使用金属货币的程度。如果每个人都在银行开户存款,并用支票来进行一切支付,这种支票就会成为唯一的流通手段。不过在这个场合,必须假定银行家手里有货币,否则,这种支票就会没有任何价值。”(第124页) 地方交易集中在银行手中,是通过:1.支行。地方银行在本地区各小城市内设有支行;伦敦的银行也在伦敦各区设有支行。2.代办处。 “每一个地方银行都在伦敦设有代办处,以便在伦敦兑付本行的银行券或汇票,并接受伦敦居民为了供地方居民使用而存入的各种款项。”(第127页)“每个银行家都收兑别家的银行券,但不再发行出去。在每个较大的城市中,他们每星期聚会一次或两次,交换各人的银行券。差额就用在伦敦兑付的汇票来付清。”(第134页)“银行的目的在于便利营业。但一切便利营业的事情,都会便利投机。营业和投机在很多情况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很难说营业在哪一点终止,投机从哪一点开始……在有银行的地方,都可以较容易和较便宜地获得资本。资本便宜会助长投机,就象牛肉和啤酒便宜会鼓励人们贪食嗜酒一样。”(第137、138页)“因为发行本行银行券的银行总是用这种银行券来支付,所以他们的贴现业务好象完全是用这个办法创造出来的资本进行的,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一个银行家用本行的银行券来兑付一切他所贴现的汇票,然而他所有汇票的十分之九仍然可能代表实际资本。因为,他自己虽然只用本行的纸币来兑付这种汇票,但这种纸币不必在流通中停留到汇票到期的时候。汇票也许要三个月才到期,而银行券可能三天内就流回来了。”(第172页)“存户透支是一项正常业务;实际上,发放现金贷款也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发放现金贷款不仅有个人担保,而且也有有价证券的存入作为保证。”(第174、175页)“以商品作担保而贷给资本,和以汇票贴现形式贷给资本所起的作用相同。如果某人用他的商品作担保借进100镑,那和他把这宗商品出售而取得100镑汇票,并把这张汇票在银行家那里贴现是一样的。有了这种贷款,他就能使商品保存到市场状况较好的时候,并能避免为了取得急需的货币而不得不遭受的那种牺牲。”(第180、181页) 《通货论》(第62、63页): “无可争辩的事实是,我今天存在A处的1000镑,明天会被支付出来,形成B处的存款。后天它又可能由B处再支付出来,形成C处的存款,依此类推,以至无穷。因此,这1000镑货币,通过一系列的转移,可以成倍地增长为一个绝对无法确定的存款总额。因此很可能,英国全部存款的十分之九,除存在于银行家各自的账面上外,根本就不存在……例如在苏格兰,流通的货币{而且几乎完全是纸币!}从来没有超过300万镑,而银行存款却有2700万镑。只要没有普遍的突然提取存款的要求,这1000镑来回提存,就可以同样容易地抵销一个同样无法确定的金额。因为我今天用来抵销我欠某商人债务的同一个1000镑,明天又可以被用来抵销他欠另一个商人的债务,后天又可以被这个商人用来抵销他欠银行的债务,依此类推,以至无穷;所以,这同一个1000镑可以从一个人手里转到另一个人手里,从一家银行转到另一家银行,抵销任何一个可以想象的存款额。” {我们已经看到,吉尔巴特在1834年就已知道: “一切便利营业的事情,都会便利投机。营业和投机在很多情况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很难说营业在哪一点终止,投机从哪一点开始。” 用未售的商品作担保得到贷款越是容易,这样的贷款就越是增加,仅仅为了获得贷款而制造商品或把制成的商品投到远方市场去的尝试,也就越是增加。至于一个国家的整个商业界会怎样充满这种欺诈,最后结果又会如何,1845—1847年的英国商业史为我们提供了明显的例子。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信用能够干些什么。为了阐明下面的几个例子,我们先作一些简短的说明。 1842年底,从1837年以来几乎不间断地压在英国工业身上的压力开始减弱。在其后的两年中,外国对英国工业品的需求增加得更多;1845—1846年是高度繁荣的时期。1843年的鸦片战争,为英国商业打开了中国的门户。新开辟的市场,给予当时已经存在的蓬勃发展,特别是棉纺织业的发展以新的推动。“我们怎么会有生产过多的时候呢?我们要为三亿人提供衣服。”——当时曼彻斯特一位工厂主就是这样对笔者说的。但是,一切新建的厂房、蒸汽机、纺织机,都不足以吸收从郎卡郡大量涌来的剩余价值。人们怀着扩充生产时具有的那种热情,投身于铁路的建筑;在这里,工厂主和商人的投机欲望第一次得到满足,并且从1844年夏季以来已经如此。人们尽可能多地认股,这就是说,只要有钱足够应付第一次缴款,就把股份认下来;至于以后各期股款的缴付,总会有法可想!当以后付款的期限来到时,——按照《商业危机》1848—1857年第1059号的记载,1846—1847年投在铁路上的资本,约等于7500万镑,——人们不得不求助于信用,商行的基本营业多半也只好为此而蒙受损失。 并且,这种基本营业在大多数场合也已经负担过重。诱人的高额利润,使人们远远超出拥有的流动资金所许可的范围来进行过度的扩充活动。不过,信用可加以利用,它容易得到,而且便宜。银行贴现率低:1844年是1+(3/4)-[2+(3/4)]%;1845年直到10月,是在3%以下,后来有一个短时间(1846年2月)上升到5%,然后1846年12月,又下降到[3+(1/4)]%。英格兰银行地库中的金储备达到了空前的规模。国内一切证券交易的行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高。因此,为什么要放过这种大好机会呢?为什么不大干一番呢?为什么不把我们所能制造的一切商品运往迫切需要英国工业品的外国市场上去呢?为什么工厂主自己不应该在远东出售纱和布、在英国出售换回的货物来获取双重利益呢? 于是就产生了为换取贷款而对印度和中国实行大量委托销售[117]的制度。这种制度,象我们在以下的说明中将详细描述的那样,很快就发展成为一种专门为获得贷款而实行委托销售的制度。结果就必然造成市场商品大量过剩和崩溃。 这次崩溃随着1846年农作物歉收而爆发了。英格兰,特别是爱尔兰,需要大量进口生活资料,特别是谷物和马铃薯。但供给这些物品的国家,只能接受极少量的英国工业品作为对这些物品的支付;必须付给贵金属;至少有900万镑的金流到国外去了。其中足有750万镑的金取自英格兰银行的库存现金,这就使英格兰银行在货币市场上的活动自由受到了严重限制;其他那些把准备金存于英格兰银行、事实上和英格兰银行是同一准备金的银行,也同样必须紧缩它们的货币信贷;迅速而流畅地集中到银行进行的支付现在陷于停滞。停滞起初是局部的,后来成了普遍现象。银行贴现率在1847年1月还只有3-[3+(1/2)]%,在恐慌最初爆发的4月已上升到7%,然后在夏季再一次出现暂时的微小的缓和(6+(1/2),6%),但当农作物再一次歉收时,恐慌就重新更加激烈地爆发了。英格兰银行官方规定的最低贴现率10月已经上升到7%,11月又上升到10%,这就是说,绝大多数的汇票只有支付惊人的高利贷利息才能得到贴现,或根本不能贴现;支付普遍停滞使一系列第一流商行和许许多多中小商行倒闭;英格兰银行本身也由于狡猾的1844年银行法[118]加给它的种种限制而濒于破产。政府迫于普遍的要求,于10月25日宣布暂停执行银行法,从而解除了那些加给英格兰银行的荒谬的法律限制。这样,该行就能不受阻碍地把库存的银行券投到流通中去;因为这种银行券的信用事实上得到国家信用的保证,不会发生动摇,所以货币紧迫的情况立即得到了决定性的缓和;当然,不少陷入绝境的大小商行还是破产了,但危机的顶点过去了,银行贴现率12月又下降到5%,并且还在1848年期间一个新的营业活跃就已准备就绪,它破坏了1849年大陆上革命运动的进一步高涨,并在五十年代先是导致了前所未有的工业繁荣,然后又引起了1857年的崩溃。——弗·恩·} Ⅰ.关于国债券和股票在1847年危机中大为贬值的情况,上院在1848年发表的一个文件中曾经提出说明。按照这种说明,1847年10月23日与同年2月相比,价值降低的总额如下: 英国国债券………………………93824217镑 船坞和运河股票………………… 1358288镑 铁路股票…………………………19579820镑 ─────────────────── 合计:114762325镑 Ⅱ.在东印度贸易上,人们已经不再是因为购买了商品而开出汇票,而是为了能够开出可以贴现、可以换成现钱的汇票而购买商品。关于这种贸易上的欺诈,《曼彻斯特卫报》[119]1847年11月24日有如下的记载: 伦敦的A托B向曼彻斯特工厂主C购买货物,准备运往东印度D那里去。B凭G向B开出的以六个月为期的汇票向G支付。B也用向A开出的以六个月为期的汇票使自己得到补偿。货物一经起运,A又凭提单向D开出以六个月为期的汇票。 “购货人和发货人二者都在货物实际得到支付的几个月以前已经有了资金;并且这种汇票在到期时通常总是会再更新一次,借口是在这种‘长期贸易’中回流需要有一段时间。但遗憾的是,这样一种营业上的损失,并没有导致营业的收缩,而是恰恰导致营业的扩大。当事人越穷,就越需要购买,因为他们要通过购买得到新的贷款,以便补偿他们在以前投机中已经损失的资本。现在,购买已经不是由供求来调节,而是成了一个陷于困境的商行进行金融活动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在本国工业品输出上发生的现象,也在外国农产品购买和运输上发生了。印度的那些有足够信用可以拿汇票去贴现的商行所以购买砂糖、蓝靛、丝、棉花,并不是因为购买价格和伦敦最近的价格相比有利可图,而是因为从前向伦敦某商行开出的汇票快要到期,必须设法弥补。还有什么比购买一批砂糖,用向伦敦某商行开出以十个月为期的汇票进行支付,并把提单邮寄伦敦的办法更为简单的吗?不到两个月,这批刚刚寄出的货物的提单,连同这批货物本身,就抵押到伦巴特街[120]的银行去了,而伦敦的商行也在为这批货物开出的汇票到期以前八个月,就得到了货币。只要贴现公司还有充裕的货币可以凭提单和栈单提供贷款,并为印度商行向明辛街[121]的‘著名’商行开出的汇票进行漫无限制的贴现,这一切就都会顺利进行,不会遇到阻碍和困难。” {在来往印度的商品必须绕过好望角用帆船运送的时候,这个欺诈办法一直流行着。但自从商品通过苏伊士运河并用汽船运送以来,这种制造虚拟资本的方法就丧失了基础:漫长的商品运输时间。而自从英国商人对印度市场的状况,印度商人对英国市场的状况能够在当日由电报得知以来,这个办法就完全行不通了。——弗·恩·} Ⅲ.下面是我们已经引用过的《商业危机》报告(1847—1848年)中的一段话: “1847年4月最后一个星期,英格兰银行通知利物浦皇家银行说,从现在起,该行对皇家银行的贴现业务将减少一半。这个通知起了很坏的作用,因为近来在利物浦用汇票支付比用现金支付的情况多得多;并且因为通常要带许多现金到银行去兑付本人承兑汇票的商人,近来可以只带他们出售棉花及其他产品所得的汇票。这种现象迅速扩大,营业困难也同时增加了。银行必须为商人支付的承兑汇票,多半是国外开出的,以前多半要用产品所得的进款来偿付。商人现在所携带的用来代替以前的现金的汇票,有不同的期限和不同的种类,相当大一部分是以三个月为期的银行汇票,大多数是为棉花开出的汇票。这种汇票,如果是银行汇票,总是由伦敦的银行家承兑,如果不是,就由在巴西、美国、加拿大、西印度等地的各行各业的商人承兑……商人不互相开出汇票,但在利物浦购买货物的国内顾客,会用对伦敦的银行,或对伦敦其他的商行,或对任何一个人开出的汇票来偿付。英格兰银行的通知,使那种为已出售的外国产品开出的汇票缩短了期限,以前这种汇票的期限往往在三个月以上。”(第26、27页) 如上所述,英国从1844年到1847年的繁荣时期,是和第一次大规模的铁路欺诈活动结合在一起的。关于这次欺诈活动对一般营业所产生的影响,上述报告有如下的记载: “1847年4月,几乎所有商行都由于它们的一部分商业资本投在铁路上而开始程度不等地缩小自己的营业。”(第41、42页)——“有人凭铁路股票按高利息率如8%向私人、银行家、保险公司借款。”(第66、67页)——“这些商行给予铁路这么多投资,这使他们自己不得不再用汇票贴现的办法,向银行过多地借入资本来继续进行他们本身的业务。”(第67页)——(问:)“您是说,铁路股票的缴款大大加强了{1847年}4月和10月{货币市场上}已经存在的压力吗?”(答:)“我认为,那对4月份的压力未必会有什么影响。据我看,铁路股票的缴款,一直到4月,也许一直到夏季,不是削弱了而是巩固了银行家的地位。因为货币的实际使用,完全不象货币的缴付那样迅速;因此,在该年初,大多数银行手里都有数额相当可观的铁路基金。{这一点已经由银行家在《商业危机》(1848—1857年)中的许多证词所证实。}这个铁路基金在夏季已逐渐消失,到12月31日已大为减少。10月份形成压力的原因之一,就是银行手里铁路基金的逐渐减少;在4月22日和12月31日之间,我们手里的铁路基金余额已减少三分之一。铁路缴款在整个英国都有这种影响;它使银行存款渐渐枯竭。”(第43、44页) 赛米尔·葛尼(臭名昭著的奥维伦—葛尼公司的经理)也说: “1846年,铁路所需要的资本数额特别大,但利息率并没有提高。小额资本聚集成大额资本,而这种大额资本是在我们的市场上用掉的;因此,大体说来结果是,投在西蒂货币市场上的货币多于从西蒂货币市场上取走的货币。”[第159页] 利物浦股份银行的董事,亚·霍奇森曾经指出,汇票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成为银行家的准备金,他说: “我们的习惯是,至少把我们的全部存款的十分之九和我们从别人手里得到的全部货币,以一天天到期的汇票的形式保存在我们的票据箱内……所以在危机期间,每天到期的汇票额几乎和每天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付款的金额相等。”(第53页) 投机汇票。 (第5092号)“这种汇票〈为所出售的棉花开出的汇票〉主要由什么人承兑呢?{罗·加德纳,本书多次提到的一个棉纺织厂主:}由商品经纪人承兑;一个商人买了棉花,把它交给一个经纪人,向这个经纪人开出汇票,并拿汇票去贴现。”——(第5094号)“这种汇票是交到利物浦银行,并在那里贴现吗?”——“是的,但也在别处……如果没有这种主要由利物浦银行办理的信贷,依我看,去年的棉花每磅就会便宜1+(1/2)便士或2便士。”——(第6002号)“您说过,大量流通的汇票是由投机家向利物浦的棉花经纪人开出的;除棉花以外,对于贵行为其他殖民地产品的汇票的付款,您的这种说法也是适用的吗?——{亚·霍奇森,利物浦的银行家:}一切种类的殖民地产品都是这样,棉花特别是这样。”——(第601号)“您作为一个银行家,要设法拒收这种汇票吗?”——“不;我们认为,这种汇票,只要适量就是完全合法的……这种汇票往往要延期。” 1847年东印度市场和中国市场上的欺诈。——查理·特纳(利物浦一家从事东印度贸易的第一流商行的经理): “我们大家都知道毛里求斯商业上和类似的商业上发生的事情。经纪人习惯于不仅在商品抵埠以后,以这种商品作为抵押(这是完全合法的),和以提单作为抵押,取得贷款,来偿付凭这批商品开出的汇票……而且在产品起运以前,有些时候甚至在产品制造以前,就以产品作为抵押来取得贷款。例如有一次,我在加尔各答买了6000—7000镑汇票;出售汇票所得的钱被送往毛里求斯,以便资助那里的甘蔗种植;汇票被送到英国时,其中半数以上被人拒收;在本应用来兑付这种汇票的砂糖终于运到时,却发现这些砂糖在起运以前,实际上几乎还在熬制以前,已经抵押给第三者了。”(第78页)“现在必须为运往东印度市场的商品向工厂主支付现金;但这没有多大关系,因为只要购买者在伦敦有一点信用用这个方法得到的货币付给工厂主……向印度运送商品的人,至少要十二个月,才能从那里收回货款……一个拥有10000镑或15000镑的经营印度贸易的人,会在伦敦一家商行那里得到巨额的信用;他给该商行1%的手续费,按如下的条件对它开出汇票:送往印度的商品所得的货款,将交到这家伦敦商行;双方默契,这家伦敦商行不必实际预付现钱,这就是说,汇票会延期,直到货款流回为止。这种汇票在利物浦、曼彻斯特、伦敦贴现,其中有不少保留在苏格兰的银行手里。”(第79页)——(第786号)“有一家商行最近在伦敦倒闭了。人们在检查账簿时发现了如下的情况:在曼彻斯特有一家商行,在加尔各答另有一家商行;它们在这家伦敦商行开有20万镑信用的账户,这就是说,从格拉斯哥和曼彻斯特运商品去委托加尔各答那家商行销售的曼彻斯特商行的营业伙伴,有权向该伦敦商行开出总额20万镑的汇票;同时还商定,该加尔各答商行也向该伦敦商行开出20万镑的汇票;这种汇票在加尔各答出售,卖得的钱则被用来购买别的汇票寄给伦敦那家商行,让它能够兑付最初由格拉斯哥或曼彻斯特所开出的汇票。这样,通过这种交易,就产生60万镑汇票。”——(第971号)“现在,如果加尔各答某商行{为英国}购买一船货物,用该行向伦敦代理商开出的汇票来支付,并把提单送往伦敦,那末,这种提单就会立即被他们拿到伦巴特街去获取贷款;因此,在他们的代理商必须兑付汇票以前,他们有八个月的时间可以利用这宗货币。” Ⅳ.1848年,上院一个秘密委员会开会研究1847年危机的原因。但是,为这个委员会提供的证词,到1857年才公布(本书引用时题为:商业危机,1848—1857年[122])。在那里,利物浦联合银行董事李斯特尔先生作证时说: (第2444号)“1847年春,信用过度膨胀……因为实业家已经把他们的资本由他们的营业转移到铁路方面去,但还是想维持原有的营业规模。每个人当初也许都认为,他可以出售铁路股票获得利润,由此弥补营业上需用的货币。也许他已经发觉这是不可能的,因此,以前在营业上用现金支付的地方,现在要改用信用。这样一来,信用就膨胀了。” (第2500号)“这种使承兑银行蒙受损失的汇票,主要是为谷物或棉花开出的吗?……这是为各种产品,如谷物、棉花、砂糖和其他各种产品开出的汇票。当时几乎没有一种产品不跌价,也许只有油是例外。”——(第2506号)“只要没有充分的保证,包括对作为担保品的商品跌价的补偿,承兑汇票的经纪人就不会承兑它。” (第2512号)“为产品而开出的汇票有两种。属于第一种的,是国外向进口商人开出的原汇票……这种为产品开出的汇票,往往在产品抵埠以前已经到期。因此,在商品抵埠的时候,如果这个商人没有足够的资本,他就必须把商品送到经纪人那里去押款,直到他能把商品售出时为止。然后马上会由利物浦的商人用那宗商品作担保,向经纪人开出另一种汇票……因此,要弄清经纪人那里是否有这宗商品,以及他为这宗商品提供了多少贷款,就成了银行家要做的事情。银行家必须弄清楚,经纪人是否有财产能够在蒙受损失时用来补偿损失。” (第2516号)“我们也接受来自外国的汇票……某人在国外购买那种在英国兑付的汇票,并把它送到英国的一个商行。从这种汇票我们看不出它是开得适当还是不适当,是代表产品还是只代表风。” (第2533号)“您说,几乎每一种外国产品售出时都要蒙受巨大的损失。您认为,这是由于在这类产品上进行了不当的投机造成的吗?——这是由于这类产品进口很多,但没有相应的消费可以吸收它们。无论从哪一点看,消费都非常显著地下降了。”——(第2534号)“十月间……产品几乎完全卖不出去。” 关于在崩溃最严重的时刻人们怎样普遍地只顾自己,一位第一流的行家,可敬的狡猾的战栗教徒,奥维伦—葛尼公司的赛米尔·葛尼,在同一个报告中说: (第1262号)“在恐慌笼罩着的时候,一个实业家不会自问,他把自己的银行券投放出去能获得多少,也不会问,他在出售国库券或利息率为3%的债券时会受1%的损失还是2%的损失。只要他一旦处于恐怖的影响之下,他就不再关心是赢利还是损失;他只求自身的安全,至于其他人会怎样,他一概不管。” Ⅴ.关于两个市场互相造成商品充斥的问题,一个从事东印度贸易的商人亚历山大先生,曾向1857年银行法下院委员会(本书引用时题为:银行委员会,1857年)作证说: (第4330号)“目前,如果我在曼彻斯特投下6先令,我将在印度收回5先令;如果我在印度投下6先令,我也将在伦敦收回5先令。” 这样,印度市场为英国商品所充斥,英国市场也同样为印度商品所充斥。而且,这是在1857年夏天发生的情况,和1847年的惨痛经验相距还不到十年! 注释: [115]《两大陆评论》(《Revue des deux Mondes》)是一种资产阶级文艺和政论性的双周刊,从1829年起在巴黎出版。——第452页。 [116]见注2(1)。——第455页。 [117]委托销售(consignatio,字面上的意思是:签字,书面证明)是在国外代销商品的一种形式,出口商(托售人)把商品运往外国商行(代销人)的货栈,委托后者依一定的条件代为出售。——第459、556页。 [118]关于1844年银行法的内容和意义,见本卷第34章《通货原理和1844年英国的银行立法》。——第460、475、490、537页。 [119]《曼彻斯特卫报》(《The Manchester Guardian》)是英国资产阶级的报纸,1821年在曼彻斯特创刊,自由贸易拥护者(自由贸易论者)的机关报,以后是自由党的机关报。——第461页。 [120]伦巴特街——伦敦的金融中心西蒂区的一条街,一些大银行设在这里;伦敦金融市场的同义语。——第462、564页。 [121]明辛街是伦敦的一条街,是殖民地商品批发交易的中心地。——第462、564、635页。 [122]见注2(2)。——第465页。
中文马克思主义文库 -> 马克思 - 恩格斯 ->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五卷 ## 第二十六章 货币资本的积累,它对利息率的影响 “在英国,正在发生追加财富的不断积累,其趋势是最终采取货币形式。但是,在获得货币的愿望之后,最迫切的愿望是,按照某种会带来利息或利润的投资方法,再把货币投放出去;因为,作为货币的货币是什么也生不出来的。因此,如果在过剩资本不断涌来的同时,投资范围得不到逐渐的充分的扩大,那末,寻找用途的货币就必然会周期地,在不同情况下多少不等地积累起来。多年来,国债一直是英国过剩财富的一个大吸收器。自从国债在1816年达到最高限度,不再起吸收器的作用以来,每年至少有2700万在寻找别的投资场所。此外,还有各种的资本偿还……在经营上需要巨额资本并不时地吸引多余的闲置资本的各种企业……至少在我国是绝对必要的,以便为在普通投资部门找不到地盘的社会过剩财富的周期积累开辟出路。”(《通货论》1845年伦敦版第32—34页) 关于1845年,该书说: “在很短的时期内,物价已经由萧条时期的最低点急剧回升……利息率3%的国债券几乎照票面价值买卖了……英格兰银行地库的黄金总额超过了以前任何一个时期的储备额。各种股票的价格都高到几乎前所未闻的程度,而利息率却降到几乎只剩一个名义了……这一切都证明:在英国,又一次出现了闲置财富的沉重积累;不要多久,我们将又一次面临投机的狂热时期。”(同上,第36页) “虽然金的输入不是对外贸易获利的可靠标志,但在没有另外一种说明方法的情况下,这种金的输入的一部分,显然代表着这样一种利润。”(约·盖·哈伯德《通货和国家》1843年伦敦版第40、41页)“假定在营业一直兴旺、价格有利、通货充足的时期,由于农作物歉收,需要输出500万镑金以输入同额价值的谷物。通货{下面马上就可以看到,这不是指流通手段,而是指闲置的货币资本。——弗·恩·}会按同额减少。私人手中掌握的流通手段也许还和以前一样多,但是,商人在他们的银行里的存款,银行在它们的货币经纪人手里的余款以及银行库存的准备金都会减少,而闲置资本额的这种减少的直接结果,将是利息率的提高,例如由4%提高到6%。因为营业状况良好,所以信任没有动摇,但是信用会更贵。”(同上,第42页)“如果商品价格普遍下降,多余的货币就会以增加存款的形式流回银行,闲置资本的过剩就会使利息率下降到最低限度,并且这种情况将继续下去,直到较高的物价或比较活跃的营业使这种闲置的货币得到使用,或者,直到这种货币被用来购买外国有价证券或外国商品而被吸收掉。”(第68页) 以下摘录又是引自议会关于《商业危机》的报告(1847—1848年)。——由于1846—1847年的歉收和饥荒,必须大量进口粮食。 “因此,进口大大超过了出口……因此,货币大量从银行流出,那些有汇票需要贴现的人越来越多地拥向贴现经纪人,经纪人开始仔细审查汇票。以前承诺的信贷受到了非常严格的限制;基础薄弱的商行倒闭了。完全依赖信用的人开始破产。这种情况更增加了以前已经感到的不安;银行家等人发现,他们不再象以前那样有把握地可以把他们的汇票和其他有价证券换成银行券,以偿还他们的债务;他们对信贷采取了更大的限制并且往往干脆加以拒绝;他们在许多场合把他们的银行券储藏起来,以便将来偿付债务;他们宁愿根本不发出银行券。不安和混乱与日俱增。如果没有约·罗素勋爵那封信,全面的破产恐怕已经发生了。”(第74、75页) 罗素的信,使银行法暂停执行。——前面提到的那位查·特纳作证说: “有些商行有巨额的资金,但这些资金不能流动。他们的全部资本都固定在毛里求斯的地产或蓝靛厂、制糖厂上了。当他们的债务达到50—60万镑时,他们已经没有流动资金来支付开出的汇票了;最后,他们只有靠他们的信用,而且必须是足够的信用,才能支付他们的汇票。”(第81页) 前面提到的那位赛·葛尼说: [第1664号]“现在〈1848年〉到处都出现了交易缩减和货币大大过剩的现象。”——(第1763号)“我不认为,利息率提得这样高是由于缺少资本;这是由于惊慌,由于获得银行券的困难。” 1847年,英国为进口粮食至少向外国支付了900万镑金。其中,750万镑来自英格兰银行,150万镑来自别的地方(第301页)。——英格兰银行总裁莫利斯说: “1847年10月23日,国债券、运河股票、铁路股票已经贬值114752225镑。”(第312页) 同一个莫利斯在答复乔·本廷克勋爵时说: [第3846号]“难道您不知道,投在各种证券和产品上的一切资本都同样贬值了吗,原料、原棉、生丝和原毛都以同样的抛售价格运往大陆了吗,砂糖、咖啡和茶叶都拍卖了吗?——为了对付由于大量进口粮食而引起的金的流出,国家必须忍受巨大的牺牲,这是不可避免的。——您是不是认为,与其忍受这种牺牲使金流回,还不如动用银行库存的800万镑呢?——我不认为是这样。” 下面是对这种英雄主义所作的注释。迪斯累里向英格兰银行的董事和前任总裁威·柯顿先生问道: “1844年英格兰银行的股东得到多少股息?——那一年是7%。——1847年的股息是多少?——9%。——今年英格兰银行要替它的股东交所得税吗?——是的。[注:这就是说,以前是先定股息,然后在付给各个股东时扣去所得税;1844年以后,是先从银行总利润中交纳税款,然后在分配股息时“免扣所得税”。因此,名义上相等的百分率,在后一个场合,就多了这个所得税的数额,——弗·恩·]——1844年也是这样吗?——不是。——这样看来,这个银行法〈1844年的银行法〉对股东非常有利了……结果是,从新银行法实施以来,股东的股息已由7%增加到9%,此外,股东在以前必须交纳的所得税,现在由银行交纳了,是不是呢?——确实是这样。”(第4356—4361号) 关于1847年危机期间银行的货币贮藏,地方银行家皮斯先生说: (第4605号)“因为银行不得不越来越提高它的利息率,人们普遍产生了忧虑;地方银行都增加了自己手中的货币额和银行券额;我们当中的许多人,平时也许只保留几百镑金或银行券,现在都立刻在钱柜和账桌抽屉里贮存了数千镑,因为大家对于贴现和汇票在市场上的流通力都感到极不可靠;结果普遍都贮藏货币。” 委员会的一个委员指出: (第4691号)“所以,不管过去十二年内原因是什么,结果总是更有利于犹太人和货币经营者,而不是更有利于一般的生产阶级。” 至于货币经营者曾经多么厉害地利用危机时期,图克说: “瓦瑞克郡和斯泰福郡的金属制品业,1847年拒绝了许多订货单,因为工厂主拿汇票去贴现时必须支付的利息率,把他的全部利润吞掉还嫌不够。”(第5451号) 我们现在再引用一个以前已经引用过的议会报告:《银行法特别委员会1857年由下院向上院提出的报告》(以下题为:银行委员会,1857年)。在这个报告中,“通货原理”[123]派的巨星,英格兰银行董事诺曼先生,受到了如下的质问: (第3635号)“您说,您认为利息率不是取决于银行券的数量,而是取决于资本的供求。您是否可以谈一谈,您所说的资本,除了银行券和硬币而外,还指什么?——我认为,资本的普通定义是:生产上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第3636号)“当您谈到利息率时,是否把一切商品都包括在资本一词中了?——生产上使用的一切商品都包括在内了。”——(第3637号)“当您谈到利息率时,您把这一切都包括在资本一词中了?——是的。假定有一个棉纺织厂主,他的工厂需要棉花。他大概会用这样的办法弄到棉花:他先从他的银行家那里获得一笔贷款,带着这样得到的银行券到利物浦去购买。他真正需要的是棉花,他需买银行券或金,只是当作获得棉花的手段。或者,他需要资金,是为了给他的工人支付报酬;这样,他又要借银行券,用来支付工人的工资,而工人又需要食物和住所;货币就是对这些需要实行支付的手段。”——(第3638号)“但是对货币要支付利息吗?——当然,首先要支付利息;但是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假定他赊购棉花,没有从银行取得任何贷款;这时,现金价格和赊购价格在到期付款时出现的差额,就是利息的尺度。即使根本没有货币,利息还是存在。” 这种洋洋得意的胡言乱语,只有“通货原理”派的这个台柱才说得出口。首先是天才地发现了,银行券或金是购买某种物品的手段;人们借银行券或金,不是为了它们本身。由此要问,利息率是由什么东西调节的?是由商品的供求调节的,而我们以前只知道商品的市场价格是由商品的供求调节的。但是,完全不同的利息率,是和不变的商品市场价格并行不悖的。——然后又是如下的狡辩。“但是对货币要支付利息”这个正确的提法,当然包括如下的问题:根本不经营商品的银行家所得的利息,同这些商品又有什么关系呢?难道那些把货币投在各个完全不同的市场上的工厂主们,也就是那些把货币投在受生产上使用的各种商品的完全不同的供求关系支配的市场上的工厂主们,不是要按同一利息率得到货币吗?——对于这个问题,这位可敬的天才的回答是:如果工厂主赊购棉花,“现金价格和赊购价格在到期付款时出现的差额,就是利息的尺度”。刚好相反。现有的利息率——天才诺曼应当说明的正是这种利息率是如何调节的——才是现金价格和赊购价格在到期付款时出现的差额的尺度。首先,棉花是按照它的现金价格出售的,这个价格由市场价格决定,而市场价格本身由供求的状况调节。例如价格=1000镑。就买卖而言,工厂主和棉花经纪人之间的交易由此就结束了。但是,还有第二种交易。这就是贷出者和借入者之间的交易。1000镑的价值是以棉花贷给工厂主的;他必须在比如说三个月内用货币偿还。这时,1000镑在三个月内按市场利息率得到的利息,就是高于现金价格的加价。棉花的价格是由供求决定的。但是1000镑棉花价值在三个月内贷出的价格,是由利息率决定的。棉花本身以这种方式转化为货币资本这一事实,在诺曼先生看来,就是证明:即使根本没有货币,利息还是存在。如果根本没有货币,那也就决不会有一般利息率了。 首先,资本是“生产上使用的商品”这种见解是一种庸俗的见解。在这些商品作为资本执行职能时,它们作为资本的价值,不同于它们作为商品的价值,表现在由它们的生产用途或商业用途产生的利润中。并且,利润率虽然在任何情况下总是同所购买商品的市场价格和它们的供求有某种关系,但它仍然由完全不同的事情决定。并且,毫无疑问,利息率一般说来是以利润率为它的界限的。但诺曼先生正是应当告诉我们,这个界限是如何决定的。它是由不同于其他资本形式的货币资本的供求决定的。现在,可以进一步问:货币资本的供求又是怎样决定的呢?毫无疑问,在物质资本的供给和货币资本的供给之间,有一种看不见的联系;同样毫无疑问,产业资本家对货币资本的需求,是由实际生产情况决定的。诺曼不向我们说清楚这一点,却向我们兜售这样一个哲言: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和对货币本身的需求不是一回事;并且只是兜售这个哲言,因为他、奥维尔斯顿及其他“通货原理”的先知们暗中总是不安好心,他们力图通过人为的立法的干涉,从流通手段本身造出资本,并且提高利息率。 现在我们来看一看奥维尔斯顿勋爵,亦即赛米尔·琼斯·劳埃德,看他是怎样不得不说明:为什么他在国内“资本”如此缺少的情况下为他的“货币”取得10%的利息。 (第3653号)“利息率的波动,是由于下述两个原因之一:或者是由于资本价值的变动”, (妙极了!一般地说,资本的价值,正好就是利息率!所以在这里,利息率的变动就是由于利息率的变动。我们以前已经指出,“资本的价值”在理论上从来没有别的理解。但是,或者奥维尔斯顿先生把资本的价值理解为利润率了。如果是这样,这位深刻的思想家就回到利息率由利润率调节这一点上来了!) “或者是由于国内现有货币额的变动。利息率所发生的一切巨大的波动,不管波动时间有多久或者波动范围有多广,都可以明确无误地归结为资本的价值的变动。1847年和最近两年〈1855—1856年〉利息率的提高,是这一事实的最显著的实际例证;现有货币额的变化所产生的较小的利息率变动,影响范围小,持续时间短。这些变动是经常发生的;并且变动越频繁,就越能达到它的目的”。 这个目的就是使奥维尔斯顿之流的银行家发财致富。可爱的赛米尔·葛尼曾经非常天真地在上院委员会面前说到这一点(商业危机,1848[—1857年])。 (第1324号)“您认为,去年发生的利息率的大波动是否有利于银行家和货币经营者呢?——我认为它有利于货币经营者。营业上的一切波动对熟悉内情的人都是有利的。”——(第1825号)“在利息率很高的情况下,银行家会不会由于他的最好的顾客陷于贫困而最终受到损失呢?——不会,我不认为这种影响已经达到值得注意的程度。” 所要说的就是这一套。 关于现有货币额对利息率的影响,我们以后还会谈到。但是我们现在就必须指出,奥维尔斯顿在这里又犯了一个混淆概念的错误。1847年,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十月以前,人们对货币短缺的现象,对奥维尔斯顿在前面指货币资本而言的“现有货币量”还没有产生任何忧虑),由于下列原因而增加了:谷物昂贵,棉价上涨,砂糖因生产过剩而卖不出去,铁路投机和破产,国外市场棉纺织品充斥,以及前面已经说到的旨在进行汇票投机而对印度的强制输出和从印度的强制输入。所有这些情况,工业生产过剩和农业生产不足,因而是完全不同的原因,引起了对货币资本需求的增加,即对信用和货币的需求的增加。货币资本需求的这种增加,可以在生产过程本身的进行中找到原因。但是,不管原因是什么,正是对货币资本的需求提高了利息率,即货币资本的价值。如果奥维尔斯顿想说,货币资本的价值提高了,是因为它提高了,这是同义反复。但是,如果他在这里把“资本的价值”理解为利润率的提高,把利润率的提高看作利息率提高的原因,我们就立即可以看到他的错误。尽管利润减少,但货币资本的需求,因而“资本的价值”还是可以提高;一旦货币资本的相对供给减少了,它的“价值”就会提高。奥维尔斯顿想要证明:1847年的危机以及随之而来的高利息率,同“现有货币量”无关,也就是说,同他所鼓吹的1844年的银行法[118]的规定无关;虽然事实上它同这些规定是有关的,因为对银行准备金枯竭——奥维尔斯顿的一个创造——的恐惧,使1847—1848年的危机增加了货币恐慌。但是现在问题不在这里。由于营业范围同现有资金相比过度扩大,货币资本荒已经存在;由于农作物歉收、铁路投资过多、生产过剩特别是棉纺织品的生产过剩、在印度和中国的营业欺诈、投机、砂糖输入过多等等而引起的再生产过程的混乱,导致了货币资本荒的爆发。对于那些按每夸特120先令的价格购买了谷物的人来说,在谷物价格跌到60先令时所缺少的,就是他们多支付的60先令,以及以谷物为抵押的同额贷款的信用。妨碍他们按原价120先令把谷物转化成货币的,根本不是由于缺少银行券。对于那些过多地输入砂糖以致几乎卖不出去的人来说,情形也是这样。对于那些把流动资本固定在铁路上,因而要依靠信用来补充“正当”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本的先生们来说,情形也是这样。但在奥维尔斯顿看来,这一切都好象是“对他的货币的已经提高的价值的道义上的承认”。但是,在货币资本的价值的这种提高的同时,另一方面正好是现实资本(商品资本和生产资本)的货币价值的下降。资本的价值在一种形式上提高了,是因为资本的价值在另一种形式上下降了。而奥维尔斯顿却企图把不同种类的资本的这两种价值等同起来,把它们看作一般资本的唯一价值;他的手法是使二者都同流通手段即现有货币缺乏的现象对立起来。但是,同额货币资本可以用极不相等的流通手段量贷放出去。 现在,我们拿他所说的1847年的例子来看。官方的银行利息率:1月3—[3+(1/2)]%。2月4—[4+(1/2)]%。3月大部分是4%。4月(恐慌)4—[7+(1/2)]%。5月5—[5+(1/2)]%。6月大体上说是5%。7月5%。8月5—[5+(1/2)]%。9月5%,但略有变动,[5+(1/4)]%,[5+(1/2)]%或6%。10月5%,[5+(1/2)]%,7%。11月7—10%。12月7—5%。——在这个场合,利息增加是因为利润减少和商品的货币价值大幅度下降。所以,如果奥维尔斯顿在这里说,利息率在1847年提高了,是因为资本的价值提高了,那末,他所理解的资本的价值就只能是货币资本的价值,而货币资本的价值又正好是利息率。但后来露出了狐狸尾巴,原来他把资本的价值和利润率等同起来了。 至于1856年人们所付的高利息率,奥维尔斯顿事实上不知道,这种高利息率部分地说正是一个征兆,表明那种不是用利润而是用别人的资本来支付利息的信用骑士出现了;他在离1857年危机只有几个月前还断言,“营业情况非常良好”。 他还说: (第3722号)“认为企业利润会由于利息率的提高而被消灭的看法是极端错误的。第一,利息率的提高很少持续很长时间;第二,如果它持续很长时间并且幅度很大,那末按照事物的本质,它就是资本的价值的提高;而资本的价值为什么会提高呢?因为利润率提高了。” 在这里,我们终于弄清楚了“资本的价值”的含义是什么。不过,利润率可以在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内仍旧很高,但企业主收入下降而利息率提高,结果是利息吞掉了利润的大部分。 (第3724号)“利息率的提高是我国营业巨大发展和利润率大大提高的结果;如果有人抱怨说,提高了的利息率破坏了作为它自己的原因的上述两件事情,那是不合逻辑的说法,对此我们不知道应当说些什么。” 这种说法合乎逻辑,正象下面这样的说法合乎逻辑一样:利润率的提高是商品价格由于投机而提高的结果,如果有人抱怨说,价格的提高破坏了它自己的原因,即投机,那是不合逻辑的说法,等等。一物最终能破坏该物自身的原因这种说法,只有对那些热中于高利息率的高利贷者来说,才是不合逻辑的说法。罗马人的强大是他们进行征服的原因,但这种征服破坏了他们的强大。财富是奢侈的原因,但奢侈对财富起着破坏的作用。好一个狡猾的家伙!这个暴发户、百万富翁的“逻辑”竟博得了整个英国的尊敬,这是对当今资产阶级世界的愚蠢的最好写照。此外,虽然高利润率和营业扩大可以是高利息率的原因,但高利息率决不因此就是高额利润的原因。而问题正好是:在高利润率早已消失之后,这种高利息率(这是危机中实际发生的情况)是不是还继续下去,或者说,是不是才达到了它的顶点。 (第3718号)“至于贴现率的显著提高,那末,这个情况完全是资本的价值增加的结果,而资本的价值这种增加的原因,我认为任何一个人都能十分清楚地指出来。我已经提到这样一个事实,即在这个银行法生效的十三年内,英国的贸易由4500万镑增长到了12000万镑。想一想这个简单的数字材料所包含的一切事情,想一想商业如此巨大的增长所引起的对资本的巨大需求,同时再想一想对这种巨大需求提供供给的自然源泉,即国家逐年的积蓄,在过去三四年内被用于无利可图的战争支出上了。我承认,我感到惊讶的是,利息率怎么没有涨得更高;换句话说,我感到惊讶的是,由于这些巨大的影响,资本紧迫现象怎么没有比您已经看到的现象更严重得多。” 我们这位高利贷逻辑学家的用语混乱多么令人吃惊啊!在这里,他再一次谈到了他所说的资本的价值的提高!他似乎认为,一方面发生了再生产过程的巨大的扩展,也就是现实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又存在着一个“资本”,对这个资本产生了“巨大需求”,以便实现商业的这种如此巨大增长!生产的这种巨大增长不就是资本的增长吗?如果它造成了需求,它不同时也就造成了供给,并且同时也就造成了货币资本供给的增加吗?如果利息率提得很高,那只是因为货币资本的需求比它的供给增长得更快,或者换句话说,因为工业生产在信用制度基础上的经营随着工业生产的扩大而扩大了。换句话说,实际的产业扩大,造成了对“信贷”需求的增加。后面这种需求,显然就是我们这位银行家所说的“对资本的巨大需求”。出口贸易之所以由4500万镑增加到12000万镑,当然不只是由于资本需求的扩大。其次,当奥维尔斯顿说,克里木战争所消耗的国家的逐年积蓄,就是对这种巨大需求提供供给的自然源泉时,他的意思是什么呢?第一,在1792—1815年战争期间(这是一场同小小的克里木战争完全不同的战争),英国是用什么进行积累的呢?第二,如果自然源泉已经枯竭,资本是从什么源泉流出来的呢?大家知道,英国没有向外国借债。如果在自然源泉之外还有人为源泉,那末,把自然源泉用于战争而把人为源泉用于营业,对一个国家来说是最好的办法。但是,如果只有原有的货币资本,它能靠高利息率把它的作用提高一倍吗?奥维尔斯顿先生显然认为,国家逐年的积蓄(但在这个场合据说已经被消耗掉了),只转化为货币资本。但是,如果没有实际的积累,也就是说,没有生产的增加和生产资料的增长,那末,债权在货币形式上的积累,对这种生产有什么好处呢? 奥维尔斯顿把由高利润率引起的“资本的价值”的提高和由货币资本需求的增长而引起的提高混为一谈。这种需求的增长可以由那些和利润率完全无关的原因引起。他自己就举过一个例子:1847年这种需求的增长是由现实资本的贬值引起的。他根据自己的方便,把资本的价值一会儿说成是属于现实资本的,一会儿说成是属于货币资本的。 下面这段话进一步暴露了我们这位银行勋爵的不老实态度和他以教训的口吻强调的银行家的狭隘观点: (第3728号。问:)“您说,在您看来,贴现率对于商人没有重要意义。您是否可以告诉我,您认为普通利润率是什么?” 奥维尔斯顿先生声称,要对这个问题作出答复是“不可能”的。 (第3729号)“假定平均利润率为7—10%;这时,如果贴现率由2%变到7%或8%,就一定会对利润率发生重大影响,是不是?” (这个问题本身把企业主收入率和利润率混为一谈,忽视了利润率是利息和企业主收入的共同源泉。利息率可以不影响利润率,但不能不影响企业主收入。奥维尔斯顿回答说:) “第一,实业家不会支付那种会吞掉大部分利润的贴现率;他们宁愿停止营业。” (的确会这样,如果他们这样做而不致于破产。在他们的利润高的时候,他们要求贴现,因为他们愿意这样做;在利润低的时候,他们要求贴现,因为他们必须这样做。) “贴现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一个人要拿汇票去贴现呢?……因为他希望得到一个更大的资本”; (且慢!那是因为他希望提前实现他的长期投资的货币回流,并避免他的营业的中止。因为他必须偿付到期的欠款。他只是在营业顺利,或者即使营业不顺利但用别人的资本进行投机的情况下,才要求增加资本。贴现决不仅仅是扩大营业的手段。) “他为什么要得到对一个更大的资本的支配权呢?因为他要使用那个资本。他又为什么要使用那个资本呢?因为这样做对他有好处;但是,如果贴现会把他的利润吞掉,这对他就没有什么好处了。” 这位洋洋自得的逻辑学家以为,汇票贴现只是为了扩大营业,而扩大营业是因为有好处。第一个假定是错误的。一个普通实业家去贴现是为了提前实现他的资本的货币形式,由此使再生产过程继续进行;不是为了扩大营业或获得追加资本,而是为了要用他得到的信用来平衡他所提供的信用。如果他要靠信用来扩大他的营业,那末,汇票贴现对他来说没有多大用处,因为那只是已经处在他手中的货币资本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他宁可借一笔比较长期的固定贷款。当然,信用骑士为了扩大他的营业,为了用一种骗人的营业来掩盖另一种骗人的营业,会把他的空头汇票拿去贴现;但这不是为了赚得利润,而是为了占有别人的资本。 奥维尔斯顿先生这样把贴现同借入追加资本等同起来(不是同代表资本的汇票转化为现金等同起来)以后,一碰到难题,就立即退却了。 (第3730号。问:)“已经开始营业的商人,不是要在一定时间内不顾利息率的暂时提高而继续进行他们的业务吗?”——(奥维尔斯顿回答:)“毫无疑问,在任何一个交易中,如果一个人能够用低利息率而不是用高利息率获得对资本的支配权,从这个有限的观点来看,这对他来说是一件愉快的事情。” 奥维尔斯顿先生突然把“资本”仅仅理解为他的银行家资本,因而,把到他那里贴现汇票的人看作一个没有资本的人,因为这个人的资本是以商品形式存在的,或者,他的资本的货币形式是一张汇票,要由奥维尔斯顿先生把它转化为其他的货币形式,但这时,他的观点却是无限的了。 (第3732号)“关于1844年银行法,您能告诉我们利息率和银行的金准备之间的大概关系吗?有人说在银行金准备为900万镑或1000万镑时,利息率为6%或7%,在银行金准备为1600万镑时,利息率大约为3%到4%,对吗?” (提问人的意图,是要追使他用受资本的价值影响的利息率来解释受银行存金量影响的利息率。) “我认为情况不是这样……但是,如果情况是这样,那末,我认为,我们就必须采取比1844年法令更严厉的措施;因为,如果真是存金量越大,利息率就越低,那末,我们就必须按照这种观点来办事,把存金量增加到无限额,这时,我们就会把利息率降低到零。” 提问人凯利对这种拙劣的机智无动于衷,继续问道: (第3733号)“如果事情是这样,假定有500万镑金流回银行,因此银行的存金量在以后六个月内达到约1600万镑,再假定利息率因此下降到3%到4%,我们怎么能断定,利息率的下降是由营业的巨大收缩造成的呢?——我是说,近来利息率的大提高,而不是利息率的下降,和营业的大发展有密切联系。” 但是,凯利说的是:如果和存金量的减少一起发生的利息率的提高,是营业扩大的标志,那末,和存金量的增加一起发生的利息率的下降,也就一定是营业缩小的标志。对于这一点,奥维尔斯顿没有回答。 (第3736号。{问})“我要指出,您〈原文总是说勋爵阁下〉说过,货币是获得资本的工具。” (把货币理解为工具,真是荒谬已极;它是资本的形式。) “当{英格兰银行的}存金量减少时,严重的困难不正好相反,是资本家不能获得货币吗?——{奥维尔斯顿答:}不;想要获得货币的,不是资本家,而是非资本家。他们为什么想要获得货币呢?……因为有了货币,他们就可以对资本家的资本获得支配权,以便进行不是资本家的人的营业。” 在这里,他直截了当地宣布,工厂主和商人不是资本家,资本家的资本只是货币资本。 (第3737号)“难道开出汇票的人不是资本家吗?——开出汇票的人可能是资本家,也可能不是资本家。” 在这里,他再也不能前进了。 现在,他应当回答一个问题:商人的汇票是不是代表他们已经卖掉或已经运出的商品。他否认这种汇票完全象银行券代表金一样,代表商品的价值。(第3740、3741号)这真是有点厚颜无耻。 (第3742号)“商人的目的不是获得货币吗?——不是;获得货币不是开出汇票的目的;获得货币是汇票贴现的目的。” 开出汇票是把商品转化为一种形式的信用货币,而汇票贴现只是把这种信用货币转化为另一种信用货币即银行券。无论如何,奥维尔斯顿先生在这里承认贴现的目的是获得货币。以前他却说,贴现不是为了使资本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而是为了获得追加资本。 (第3743号)“在您的证词中提到的1825年、1837年和1839年发生的恐慌的压迫下,实业界最希望获得什么呢?他们想获得资本呢,还是想获得合法的支付货币呢?——他们想获得对资本的支配权,以便继续进行他们的营业。” 他们的目的是想在信用缺少的情况下获得支付手段,来偿付那种要由他们偿付的到期的汇票,以免被迫低于价格出售他们的商品。如果他们自己根本没有资本,他们自然就在得到支付手段的同时也得到资本,因为他们没有付出等价物就得到了价值。对货币本身的渴求,始终只是这样一种愿望:把价值由商品或债权的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因此,即使把危机撇开不说,借入资本和贴现之间也存在着巨大的差别。贴现只是促成货币索取权由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或转化为现实的货币。 {我——编者——在这里插进几段话。 在诺曼和劳埃德-奥维尔斯顿看来,银行家总是“贷放票去找银行家贴现,是“因为他希望获得资本”(第3729号),如果他“能够用低利息率获得对资本的支配权”,这对他来说是一件愉快的事情(第3730号)。“货币是获得资本的工具”(第3736号),在恐慌时,实业界最希望获得“对资本的支配权”(第3743号)。不管劳埃德-奥维尔斯顿对什么是资本这个问题的看法如何混乱,但有一点是非常清楚的:他把银行家给予顾客的东西称为资本,即这个顾客原来没有的、作为对他原有资本的一种追加而贷给他的资本。 银行家已经如此习惯于通过贷放来充当货币形式上的可供支配的社会资本的分配人,以致他每执行一次付出货币的职能,对他来说都表现为贷放。他付出的一切货币,在他看来都是贷款。如果货币直接用于贷放,那当然是完全正确的。如果货币用于汇票贴现,那末,在汇票到期以前,这对他自己来说实际上是贷款。因此,他的头脑里就形成了固定的看法,似乎他的一切支付都是贷款。而且,不仅仅是这个意义上的贷款,即每次为赚取利息或利润而投下的货币,在经济学上都被看作该货币所有者作为私人向作为企业主的他自己提供的一种贷款。而且是下述确定意义上的贷款:银行家用贷放的方式把一笔钱交给他的顾客,使后者已有的资本中增加了这笔钱。 这种由银行办公室传到政治经济学上来的观念,引起了混乱的争论:银行家以现金形式交给他的顾客支配的东西,究竟是资本呢还是只是货币,流通手段,通货呢?为了解决这个本来非常简单的争论,我们必须站在银行顾客的立场上。问题在于:这个银行顾客要求什么,并且得到什么。 如果银行同意只凭顾客的个人信用给予他一笔贷款,而不需要顾客提供担保品,那末,事情是很清楚的。顾客无条件地获得了一定量价值的贷款,这是他原来已经使用的资本的追加。他是在货币形式上得到这笔贷款的,因此,他得到的不仅是货币,而且是货币资本。 如果他以有价证券等等为抵押得到这笔贷款,那末,这就是下面这种意义上的贷款,即货币是在偿还的条件下交给他的。但这不是资本的贷放。因为,有价证券也代表资本,并且代表着比贷款更大的金额。因此,受款人得到的资本价值小于他拿去抵押的资本价值;这对他来说根本不是获得追加资本。他做这种交易不是因为他需要资本,——他在自己的有价证券上已经有了这个资本,——而是因为他需要货币。因此,这里是货币的贷放,而不是资本的贷放。 如果贷款采取汇票贴现的形式,那就连贷款的形式也消失了。这是一中纯粹的买卖。汇票通过背书转为银行所有,货币则转为顾客所有;顾客方面已没有偿还的问题。如果顾客用一张汇票或类似的信用工具来购买现款,那末,这就象他用他的其他商品如棉花、铁、谷物来购买现款一样,不是贷款。在这里,更加谈不上什么资本的贷放。商人和商人间的每一次买卖,都是资本的转移。但是,只有在资本不是互相转移,而是单方面的并且是有期限的转移的时候,才发生贷放。因此,只有在汇票是一种空头汇票,根本不代表任何已经卖掉的商品的时候,对这种汇票的贴现才是资本的贷放;一旦银行家识破了它,他就决不会要它。因此,在正常的贴现业务中,银行顾客得到的决不是贷款,既不是资本贷款也不是货币贷款,他得到的是由卖掉的商品换来的货币。 因此,一种情况是顾客向银行要求资本并获得资本,另一种情况是他仅仅获得贷给他的货币或向银行购买货币,这两种情况是显然不同的。既然劳埃德-奥维尔斯顿先生通常只是在极少的情况下才不要担保而贷出他的基金(他曾经是我在曼彻斯特的公司[124]的银行家),那末很清楚,他所说的关于宽宏大量的银行家把大量资本贷给缺少资本的工厂主的漂亮话,是纯粹的吹牛。 马克思在第三十二章[注:见本卷第584页。——编者注]中也谈到了基本上相同的情况:“只要商人和生产者能够提供可靠的担保品,对支付手段的需求,就只是对转化为货币的可能性的需求;如果不是这样,就是说,如果支付手段的贷放不仅给他们提供货币形式,而且也把他们所缺少的任何一种形式的用来支付的等价物提供给他们,那末,对支付手段的需求就是对货币资本的需求。”——在第三十三章[注:见本卷602页。——编者注]又说:“在发达的信用制度下,货币集中在银行手中,银行至少在名义上贷放货币。这种贷放只与流通中的货币有关。这是通货的贷放,不是借助这些通货而流通的资本的贷放。”——应该知道这种情况的查普曼先生,也证实了上述的有关贴现业务的见解(银行委员会,1857年): “银行家有了汇票,银行家已经购买了汇票。”(证词第5139号。) 我们还要在第二十八章[注:见本卷516—517页。——编者注]中再讨论这个问题。——弗·恩·} (第3744号)“您是否愿意谈一谈您把资本这个词实际理解为什么吗?——{奥维尔斯顿答:}资本是由营业借以进行的各种商品构成的;有固定资本,有流动资本。你们的船舶,你们的码头,你们的造船厂是固定资本;你们的粮食,你们的衣服等等是流动资本。” (第3745号)“金流出国外会给英国造成有害的后果吗?——不会,只要赋予这个词以合理的含义。” (接着是李嘉图的那套旧的货币学说。) “在事物的自然状态下,世界的货币在世界各国之间按某些比例进行分配;这些比例是这样的,以致在{货币}这样分配时,任何一个国家和世界其他国家之间的交易,都是一种单纯的物物交换;但时而会有各种影响货币分配的干扰;在发生这种干扰的时候,某个国家的一部分货币就会流入别的国家。”——(第3746号)“您现在用了货币这个名词。如果我以前对您的话理解得正确的话,您曾把这叫作资本的损失。——我曾把什么叫作资本的损失?”——(第3747号)“金的流出。——不,我没有这样说。如果您把金当作资本,那末,这无疑是资本的损失;那是构成世界货币的贵金属的一定部分的放弃。”——(第3748号)“您以前不是说,贴现率的变动只是资本的价值的变动的一个标志吗?——是的。”——(第3749号)“贴现率一般说来不是和莫格兰银行的金准备一起变动吗?——是的;但我已经说过,由一个国家内货币量〈因而,他在这里把货币量理解为实在的金的量〉的变化引起的利息率的变动,是微不足道的……” (第3750号)“因此,您是不是想说,当贴现率在较长时间内、但仍然只是暂时地提高到普通贴现率以上的时候,资本就减少了?——在这个词的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减少了。资本和对资本的需求之间的比例已经发生变动;但是,这种变动可能是由于对资本的需求的增加引起的,而不是由于资本量的减少引起的。” (但是,他刚才还说资本=货币或金,更早一些,他还用由营业或资本的扩大,不是由它们的收缩所引起的高利润率来说明利息率的提高。) (第3751号)“您在这里特别指哪一种资本呢?——这完全要看各人需要什么资本而定。这是一个国家为了继续从事它的营业所必须支配的资本;如果营业扩大一倍,对继续从事营业所需要的资本的需求,就必然大大增加。” (这位狡猾的银行家先让营业扩大一倍,然后说对营业扩大一倍所需要的资本的需求。他的眼中始终只有那种向劳埃德先生要求更多的资本以便把自己的营业扩大一倍的顾客。) “资本是和任何别的商品一样的〈但是,根据劳埃德先生的说法,资本不外是商品的总体〉;它根据供求的情况变动自己的价格。” (因此,商品会两次变动价格,一次作为商品,另一次作为资本。) (第3752号)“贴现率的变动,一般说来同英格兰银行金库的存金额的变动有联系。这就是您所说的资本吗?——不是。”——(第3753号)“您能不能举出一个例子来说明,在英格兰银行积累了大量的资本储备的同时,贴现率也很高?——英格兰银行积累的,不是资本,而是货币。”——(第3754号)“您说过,利息率取决于资本量;您是否愿意谈一谈您指的资本是什么?您能举出一个英格兰银行的金的储备额很大而同时利息率又很高的例子吗?——英格兰银行的金的积累和低利息率同时发生,是很可能的〈啊哈!〉,因为对资本〈指货币资本〉的需求减少的时期〈这里指繁荣时期1844年和1845年〉,是人们借以支配资本的手段或工具能够自然而然地积累起来的时期。”——(第3755号)“那末,您认为贴现率和英格兰银行金库的存金量之间没有联系吗?——可能有联系;但不是原则上的联系〈但是,他的1844年银行法给英格兰银行规定的原则正好是:按照它所拥有的金量来规定利息率〉;这些现象可以同时发生。”——(第3758号)“您的意思是说:我国商人在货币短缺时期,由于贴现率提高而碰到的困难,在于获得资本,而不是在于获得货币吗?——您把两个东西混在一起了。我可没有在这个形式上把它们摆在一起。困难在于获得资本,困难也同样在于获得货币……获得货币的困难和获得资本的困难,是从过程的两个不同阶段来看的同一个困难。” 在这里,鱼再一次落网了。第一个困难是进行汇票贴现,或者用商品作抵押来获得贷款。困难在于把资本或资本价值的商业符号转化为货币。这种困难,除了别的方面,还表现在高利息率上。但是,货币一经获得,那时第二个困难是什么呢?如果问题只是支付,难道有人在付出货币时会遇到困难吗?如果问题是要购买,难道有人在危机时期会遇到买进东西的困难吗?再假定这里说的只涉及谷物、棉花等昂贵的特殊情况,那末,这种困难不会表现在货币资本的价值即利息率上,而只能表现在商品的价格上;而这个困难由于我们的当事人现在已经有钱可以购买商品而得到了克服。 (第3760号)“但是,较高的贴现率不是增加了获得货币的困难吗?——它增加了获得货币的困难,但问题不在于获得货币;这只是一种形式〈正是这种形式把利润装进了银行家的腰包〉,它表明在文明状态的复杂关系中获得资本的困难增加了。” (第3763号){奥维尔斯顿回答说:}“银行家是中介人,他一方面接受存款,另一方面又利用这些存款,在资本形式上把它们委托于别人,而这些人……” 我们在这里终于明白了他所理解的资本是什么。当他把货币“委托”于人的时候,更不客气地说,就是当他把货币贷出去生息的时候,他就把货币转化为资本了。 奥维尔斯顿先生以前说过,贴现率的变动同英格兰银行的金的储备额或同现有货币额的变动没有本质上的联系,而至多只是在时间上是一致的,然后,他重复说: (第3805号)“如果国内的货币由于流出而减少,它的价值就会提高。英格兰银行必须适应货币价值的这种变化。” (因此,必须适应作为资本的货币的价值的变化,换句话说,必须适应利息率的变化,因为同商品比较,货币作为货币的价值仍旧不变。) “用术语来说就是,英格兰银行会提高利息率。” (第3819号)“我从来我有把二者混在一起。” 指货币和资本,理由很简单,因为他从来没有把它们区别开来。 (第3834号)“为供应国家的必要生活资料〈1847年为购买谷物〉所必须付出的巨款,事实上就是资本。” (第3841号)“贴现率的波动无疑同{英格兰银行的}金储备状况有密切的关系;因为金储备状况是国内现有货币量增加或减少的标志;货币的价值会按照国内货币的增加或减少的比例而下降或提高。银行贴现率会适应这种情况。” 这样,他在这里承认了他在第3755号中曾经断然否定的情况。 (第3842号)“二者之间有密切联系。” 这就是说,在发行部的存金量和银行部的银行券准备金之间有密切联系。他在这里用货币量的变动来说明利息率的变动。但是他的话是错误的。准备金可以因国内流通货币的增加而减少。在公众取走更多的银行券而金属储备不减少时,情形就是这样。但这时,利息率会提高,因为这时英格兰银行的银行资本要受1844年银行法[118]的限制。然而,他不敢说出这种情况,因为按照这个法令,银行的这两个部是完全分开的。 (第3859号)“高利润率总是会造成对资本的巨大需求;对资本的巨大需求会提高资本的价值。” 因此,我们在这里终于看到了奥维尔斯顿所想象的高利润率和资本需求之间的联系。例如在1844—1845年间,棉纺织业的利润率普遍很高,因为在对棉纺织品有强烈需求的时候,原棉却很便宜,并且一直很便宜。资本(在前面所引的一段话中,奥维尔斯顿把每个人营业上所需用的东西都叫作资本)的价值,因而,在这里是原棉的价值,对工厂主来说并没有提高。尽管高利润率诱使某些工厂主设法弄到钱来扩大自己的营业,但由此增加的是他对货币资本的需求,而不是对其他东西的需求。 (第3889号)“金可以是货币,也可以不是货币,正象纸可以是银行券,也可以不是银行券一样。” (第3896号)“您在1840年曾经主张,英格兰银行的流通银行券的变动,应该根据存金量的变动来调整。如果我对您理解得正确的话,您已经放弃了这个论点,是不是?——根据我们今天的认识水平,我们还必须把留在英格兰银行的银行准备金中的银行券加到流通银行券中去,就这一点来说,我是把这个论点放弃了。” 好极了。英格兰银行发行的纸币可以相当于它的金库拥有的金外加1400万镑,这个任意的规定,当然要求银行券的发行随金储备的变动而变动。但是,因为“我们今天的认识水平”已经清楚地指出,英格兰银行按规定能够制造的银行券数额(即由发行部交给银行部的银行券数额),这种在英格兰银行的两个部之间进行的并且随金储备的变动而变动的流通,并不决定英格兰银行以外的银行券流通的变动,所以,后一种流通,即现实的流通,现在也就与英格兰银行的管理无关了;只有英格兰银行的两个部之间的流通(它和现实的流通的区别会在准备金上反映出来)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但对外界来说,这种流通之所以重要,只是因为准备金会表明,英格兰银行离银行券的法定发行最高限额还相差多少,该银行的顾客还能从银行部得到多少银行券。 关于奥维尔斯顿的不老实态度,有一个鲜明的例子: (第4243号)“您是否认为,资本量的逐月变动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它的价值也由此发生了这样的变动,就象最近数年我们在贴现率的变动上看到的情形那样?——资本的供求之间的关系甚至在短时期内无疑也会发生变动……如果法国明天宣布,它想得到一笔巨额贷款,这无疑会立即在英国引起货币的价值即资本的价值的巨大变动。” (第4245号)“如果法国宣布,为了某种目的,它突然需要价值3000万的商品,那末,用比较科学和简洁的语言来说,这就产生了对资本的巨大需求。” (第4246号)“法国愿意用它的借款来购买的资本是一回事,法国用来购买这个资本的货币是另外一回事;是什么改变了自己的价值,是货币吗?——我们又回到老问题上来了。我认为,这个问题在学者的研究室里研究比在委员会的会议厅里研究更合适一些。” 说完这句话,他就走了,但并不是走到研究室里去。[注:关于奥维尔斯顿在资本问题上的概念混乱,我们将在第三十二章的末尾作进一步的叙述。——[弗·恩·] 注释: [118]关于1844年银行法的内容和意义,见本卷第34章《通货原理和1844年英国的银行立法》。——第460、475、490、537页。 [123]“通货原理”(《Currency principle》)或“通货学派”——是主张货币数量论学派的变种之一。它的代表们断言,商品的价值和价格决定于流通领域中的货币数量。他们的目的是要保持稳定的货币流通,并认为纸币的必需的黄金保证和根据贵金属进出口情况调整纸币的发行量是达到这一目的的唯一手段。从这些错误的理论前提出发,“通货学派”认为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的决定性原因,是由于他们所宣布的货币流通规律遭到破坏。“通货学派”理论在十九世纪上半叶在英国十分流行。但是英国政府以这种理论作根据的种种尝试(1844年银行法)没有收到任何成效,而只是证明它在科学上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上是毫不中用的(并见本卷第34章《通货原理和1844年英国的银行立法》)。——第471、505页。 [124]指欧门—恩格斯公司。——第48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