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积累论
所有上述的论点是完全正确的和无可非议的。斯密运用这些论点的方式足以证明他的科学分析是始终一致、万变不离其宗的。他的价值和剩余价值观念是在重农学派的研究上一个显著的进步。只是在他的第三论点上,他偶然地在最后结论中误入了歧途,因为他说年生产商品总量的总价值能分解为这一年的劳动,虽然在别处他自己有足够的锐敏力来承认一个国家在一年中生产的商品价值必然包括以前历年的劳动,这就是说,体现在移交下来的生产资料中的劳动。
即令上述的四点本身是完全正确的,斯密从它们所得出的结论——每一商品的全部价值,同样地,社会的年商品总量的全部价值,都能完全分解为V+m——是绝对错误的。他所持的下列见解是正确的,即一个商品的全部价值除了代表社会劳动外,没有其他东西,但他把这一点与所有价值除了V+m外,没有其他东西这一错误原理混同起来了。V+m公式表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活劳动的功能,或者毋宁表示活劳动的双重功能:第一、补偿工资或可变资本;第二、替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由于商品的价值实现为金钱,工资劳动在资本家的雇用下完成了这个功能。资本家取回他以工资形态垫支的可变资本,并把剩余价值攫为己有。所以,V+m表示工资劳动和资本家间的关系,这个关系每当商品生产过程结束时即告终止。一旦商品出售了,V+m的关系对资本家而言已实现为金钱了,那时,全部关系是被消灭了,在商品上再也看不出任何痕迹了。如果我们考察商品及其价值,我们不能确定它是由有偿劳动生产的呢,还是由无偿劳动生产的,也不能确定这两者所提供的形成何种比例。只有一个事实是不容置疑的:商品包含一定数量的社会必要劳动,而这一定数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是在交换中表现出来的。对于交换行为以及商品的使用来说,生产商品的劳动能否分解为V+m这一问题是毫不相干的。在交换行为里,重要的是商品代表着价值,并且只有它的具体特性,它的有用性,才能与我们对它的利用发生关系。这样,V+m公式只表示资本与劳动的密切关系,工资劳动的社会功能,而在实际的生产物中,这完全被消灭了。垫支的、并投在生产资料上面的不变资本却是另外一回事,因为每一种劳动活动需要若干原料、工具和房屋。这种情况表示资本主义特征的,是这样的事实:这些生产资料表现为资本,C是作为劳动者以外并与劳动分离了的某个人的财产,作为自己不劳动的一些人的财产。其次,不变资本C,仅仅作为一笔以创造剩余价值为目的的垫支,这里只表现为V+m的基础。但不变资本的概念,其含义不止于此:它表示在人类劳动的过程中,生产资料不依一切历史的或社会的形态为转移的功能。每一个人必须有原料和工具,即生产资料,不管他是南洋群岛的居民用来制造独木船,抑或是印度的农村公社用来耕种他们的公地,抑或是古埃及的农民用来耕种自己的村地或用来建筑法老的金字塔,抑或是在雅典小工场中的希腊奴隶,抑或是封建农奴,抑或是中世纪行会中的手工业师傅,抑或是近代工资劳动者。他们都需要生产资料,而生产资料既然是人类劳动的结果,它表示人类劳动与自然物质之间的联系,并构成人类生产过程的永恒的、普遍的前提。在C+V+m公式中的C代表生产资料的某种功能,它不是在劳动过程的持续中被消灭掉的。对于一个商品的交换和实际使用而言,它是由有偿劳动或无偿劳动、由工资劳动或奴隶劳动、或强迫劳动或其他任何劳动所生产的,这是毫不相干的;但另一方面,在使用商品时,它本身是生产资料呢,还是消费品,却是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在生产机器中使用了有偿劳动呢,还是使用了无偿劳动,这对机器制造商和他的工人是有关系的,但也仅仅对他们有关系,对于社会,当它通过交换行为获得这部机器时,仅仅作为生产资料的这部机器的质地,仅仅这部机器在生产过程中的功能,才是有关重要的。正如从远古时代超,每一生产的社会必须对生产资料的重要功能予以应有的注意,其做法是在每一生产周期内,安排制造下一周期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同样地,资本主义社会也不能达到每年生产符合V+m公式——这个公式表明工资劳动的被剥削——的价值,除非作为上一周结果,存在着为了补充不变资本所需要的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每一生产周期与下一周期特有的联系形成了社会再生产过程的普遍的和永恒的基础,而这一联系包含着这样的事实,即在每一周期内,一部分的生产物是被指定充作下一周期的生产资料的,然而这个关系在斯密的眼光下始终没有看到。斯密不关心生产资料在其使用过程中的特有功能,他所注意的生产资料,只是当作跟其他商品一样,本身是在资本主义方式下所雇用的工资劳动的生产物。在生产过程中,工资劳动所特有的资本主义功能掩蔽了斯密的眼镜,使他看不见生产资料在劳动过程内的永恒的、普遍的功能。他的狭隘的资产阶级看法完全漠视了在资本和工资劳动的特跦的社会关系下面还有人与自然的一般关系。这里,似乎就是亚当·斯密的社会年生产物总价值可分解为V+m的奇异教条的真正根源。他忽视了在C+V+m的公式中第一项C是资本剥削工资劳动的一般社会基础的主要表现。
我们的结论是:每一商品的价值必须以C+V+m公式表现。
现在成为问题的,这个公式对于一个社会的商品总额适用到什么程度。让我们看看斯密在这一点上所表示的怀疑,他的声明说:个人的固定和流动资本以及他的收入,并不严格地与从社会观点来看的同样的范畴相符合(见第29页(3))。对于一个人是流动资本的,对于另外一个人不是资本而是收入,例如资本垫支为工资。这个说法根据了一个错误的论点。如果资本家付给工人工资,他没有抛弃他的可变资本,让它分散在工入的手中而变为工人的收入。他不过以可变资本的价值形态交换它的自然形态,即劳动力。这可变资本永远留在资本家手中,起初是货币,后来是劳动力,更后来连同剩余价值回到资本家手中作为商品销售所得的现款收入。在另一方面,工人从不占有可变资本。工人的劳动力对工人永远不是资本,而是他仅有的财产,劳动的能力是他所具有的唯一东西。其次,如果工人出售他的劳动力,而取得一笔货币工资,这笔工资对于他也不是资本,而是他出售自己的商品所得的价格。最后,工人以他所取得的工资的买食物这一事实,对于这笔货币在资本家手中作为可变资本而发挥的作用,是没有任何联系的,正如一个商品销售者以销售所得的货币作私人花用时一样。这不是资本家的可变资本成为工人的所得,而是工人出售他的商品“劳动力”所得的价格,至于可变资本,现在象以往一样,仍旧留在资本家手中,并发挥着它的特殊作用。同样错误的是把隐藏在机器中——即在我们的机器制造商的例子中——还没有实现的资本家所得(剩余价值)当作另外一个人,机器购买者的固定资本。这不是机器或其中若干部分,而是隐藏在机器中的剩余价值——工资劳动者的无偿劳动——形成了机器制造商的所得。当机器出售后,这一笔所得只是象以前一样留在机器制造商的手中,它不过改变了自己的外形,从“机器形态”变为“货币形态”。反过来看,这部机器的买主,通过购买,并不占有了新的固定资本,因为在购买之前,这笔固定资本是以一定数量的现款形态保持在他的手里的。通过购买这部机器,他不过赋予他的资本以适当的物质形态,使它成为能生产的东西,在这部机器出售前后,所得或剩余价值始终是在机器制造商的手里,而固定资本也始终是在另一个人即购买机器的资本家的手里,正象在第一例中一样,可变资本总是在资本家手里,而所得总是在工人的手里一样。
斯密和他的信徒们之所以造成混乱,就是因为他们在考察资本主义交换时,把商品的使用形态和它们的价值关系混淆起来了。其次,他们没有区别个别的资本和商品的流通,而这些流通是永远相互交错的。同一的交换行为,一方面看,能成为资本的流通,而同时,又是以消费为目的的简单商品凌换。对于一个人是资本的,必然对于另一个人是所得(或者反过来说,也是如此),这个错误的说法因此必须改成这样的正确说法:对于一个人是资本的流通的,对于另外一个人可能是简单商品交换(或者反过来说,也是如此)。这只表明资本有经受转变自己的特性的能力,并表示在社会交换过程中不同利益范围的相互联系。与所得截然不同,资本始终存在具有明确涵义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形态下,而这样的存在是具有清晰的轮廓的。即令如此,斯密已经接近了真理,当他说个人的资本和所得不能与从社会观点来看的同样范畴严格地等同起来。只是缺少一些进一步的联系环节才使得真正的关系不能清楚地揭露出来。
上一篇回目录下一篇